peace007 wrote:開放店家 賣管改管卻...(恕刪) 不懂就別亂說.....噪音是有限制分貝數的,收到通知單回去檢測過關3個月內不會在收到相同檢舉通知。如果沒回去檢測就會被開罰,能賣管不能裝,這啥道理?你不知道超過噪音的改裝管不能用在一般使用中車輛,只能用在賽車場?自己愛改管改的擾人被檢舉是剛好而已吧。誰沒事閑著會去檢舉,開版的就是因為檢舉後對方沒去檢測,才成功檢舉收到獎勵。我絕得非常好!!!!
36386671 wrote:不懂就別亂說.......(恕刪) 真的是很好呀!!!哈哈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6/35853435/%E5%99%AA%E9%9F%B3%E8%BB%8A%E6%AA%A2%E8%88%899%E6%88%90%E8%A2%AB%E8%AA%A3改裝管本來就可以裝在車上http://jmca.gr.jp/about_muffler/%E9%A8%92%E9%9F%B3%E8%A6%8F%E5%88%B6%E5%80%A4%E3%81%AB%E3%81%A4%E3%81%84%E3%81%A6/是你不懂還是我不懂?喔!你又要說這裡是鬼島是吧!另外拿抽煙來比喻也太怪了吧你要不要拿吸毒來比喻??會吵到你是因為沒有立法,怎麼會怪到改裝廠跟改裝的人上來?政府腦殘,人民堆無知的人,才會讓改裝品無法可管,機車發展,國內賽車毫無進步....
louissvs wrote:那你隨身帶dB器來証...(恕刪) 好奇, 噪音這種需要儀器來證明的違規事項怎會開放給民眾檢舉?然後被檢舉者還要自行去檢驗(舉證)?難道不應該是合格的人員, 攜帶適當的儀器, 當場開罰?ps: 不用跟我說, 驗車之前可以改回來, 這我知道10個被檢舉只要有1個是沒改管而被舉發, 這種檢舉方式及立意就已經完全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