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過日子 wrote:我才國三因為經常熬...(恕刪) 國三就開始幻想腳下跨著BWS,做白日夢果然都過得很快樂速克達是代步工具,絕對不是拿來向同儕炫耀,載著妹子(小X麻)到處飆車的玩具還是18再騎吧!
左營人 wrote:雖然小弟我從國一開始騎機車國三畢業開車高一開始在機車行打工,但是小弟還是堅持18歲在牽車....因為在市區我騎小徑都把機車電假的 牽不牽車不是重點吧,重點是無照駕使很危險......我是說別人很危險,別人遵守交通規則卻被無照小屁孩飆風的撞到,不是很倒楣嗎
青康藏 wrote:牽不牽車不是重點吧,...(恕刪) 哈哈...中肯+1...他可能不懂重點在哪...你有駕照要買10台機車輪流騎誰管得著你...重點是沒駕照...就算你騎個破爛50...還是可以撞死路人.阿貓.阿狗.或自撞電線杆...PS:此篇應該是射後不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