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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車禍 責任歸屬問題


stan71117 wrote:
還有我有相關的保險公...(恕刪)



謝謝您,我有私訊給您了!

lmhfly wrote:
事發時間既然已經超過...(恕刪)


我去申請現場圖時,沒有什麼鑒定的資料耶,還是您說的是額外申請鑒定?


不不,我的意思是說,保險員一開始說他們負責賠汽車是可賠7成,然後說只能賠我3成

不是有種責任險是第三責任險嗎?

不管怎樣是我都要賠嗎?因為對方是都沒連絡,只打過一通電話問候,是我自己跟對方說要談和解的

所以是我不能再追這件事嗎?

fanrien wrote:
你是街 對方是路街景...(恕刪)



我知道我的路權小,但您不是我,怎麼知道我沒停下來確認再行駛?有誰會為了這種錢出去被撞?我又不是詐騙集團!想拿回錢是因為我受傷修車都有,我也沒跟對方提出什麼其他交通費或照護費,只想拿回我花出去的錢而已!

輕輕寶貝 wrote:
對,先找免費的法律扶...(恕刪)



謝謝您,但我想說私下和解,談好就好,也沒想過把事情鬧大!

可是感覺現在變得我不能再追究這件事!真的很冤!

Smile4638 wrote:
我知道我的路權小,但您不是我,怎麼知道我沒停下來確認再行駛?...(恕刪)

路權小的意思是指,
你在過這個路口的過程中,
只要是任何一點被撞,
即便是你路口都快過完了,
對方只撞到你的車尾,
還是一樣是你錯的比較多,
和你有沒有停下來確認再行駛沒有任何的關連.

Smile4638 wrote:
謝謝您,但我想說私下...(恕刪)

看到這裡你已經輸了
保險公司就是看準你怕事吃定你了

Smile4638 wrote:
我想說私下和解(恕刪)


千萬不要…
天知地知.妳知我知

jackie07 wrote:
即便是你路口都快過完了,
對方只撞到你的車尾,
還是一樣是你錯的比較多,
和你有沒有停下來確認再行駛沒有任何的關連..(恕刪)


你確定嗎?有沒有案例可以參考?
天知地知.妳知我知
遇事不要怕,遇上就好好處理不要急,其實妳占主動權,原因如何因為妳受傷了,只要妳向處理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對方就會來找妳和解了,不用妳去找他,因為員警會叫他去做筆錄他就知道事情大條了,據妳所說雙方都有過失所一過失傷害一定會成立,對方如不跟妳達成和解就要另外吃上一條過失傷害前科,而且還要罰易科罰金,因此和解對他比較有利,對方因為有保險所以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但是保險公司只要省錢只管民事賠償不管刑事部分,所以才如此態度,如果對方當事人知道是這情況就會出面處理,我相信只要妳是合理的要求兩權相較之下對方會接受的.
fanrien wrote:
你是街 對方是路



街景圖

騎這裡本來就要特別小心
對對方而言,你就是從小巷衝出來的機車
我騎這裡的時候,一定都會停下來確認沒車後才敢繼續騎
天知道大同路上的車是不是聯結車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

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第 61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三、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

所以你是執行交通勤務的警察?








別老是想著拿錢
如果大家都這樣騎車還有錢拿
那交通秩序就沒有公平可言了
能盡快和解就和解,上法院對你來說不一定有利



原來誰對誰錯不是重點啊~~


...(恕刪)


衝出來的機車實在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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