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嗎 不管那些政府的立場是怎樣 還是利益其實管那些不管自己生命的人 他們要死要活隨他們去但是自己爆胎 還會攸關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自己死沒人攔 但是可以不要連累別人嗎?自己不戴安全帽沒問題啊 OK的 自己頭破血流處進新陳代洩但是可以先把過失傷害這條法律取消嗎?自己摔車就算了 還沒戴安全帽 頭被輾爆 雖的又是後方駕駛了悲哀我的結論就是 自己想要怎麼死沒關係 但是不要要害其他人好嗎
superppjp wrote:我比較不了解的是 胎...(恕刪) 整顆輪胎的材質不是一樣的,較有抓地力的大概就是胎紋那麼深,等胎紋磨光了,也等於你剩下的輪胎其實沒甚麼抓地力的。你說的雨天也是一個理由,如果排水不良,很容易滑的。
道路用胎跟比賽用胎也不一樣,道路用熱溶胎跟比賽熱溶胎的膠質胎溫也不一樣,柏油粗細也不同,不知怎麼比較~~~我不到 1.6 mm就換,安全第一,命只有一條,錢還可賺,好險我拿機車胎是批發價~~國產胎要裝6層胎以上,不然跟進口胎的厚度不能比~~
看到一些人的留言,真的只能搖搖頭出事以前都不是問題,出事以後都是政府有問題反正自己的安全自己顧,不要等出事了再來埋怨政府不管事就好了我是只要車行的人建議或雨天騎車感覺會飄時就立刻換新,自己平常倒是沒在注意啦只會偶爾想到要檢查車尾燈跟方向燈會不會亮......
胎紋的深淺跟抓地力是沒有直接關係的,跟抓地力有關的是胎肉的材質。胎紋只跟排水性有關,還有就是當胎紋太淺代表了胎肉不足,對於路面金屬、碎石、人孔蓋(當輪胎以一定的轉速從邊緣或刻痕上壓過)、還有其他五花八門稀奇古怪的雜物的抵抗力比胎肉豐厚的輪胎來得低下。如果又剛好是不常用的、用太久的、胎壓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胎肉材質經熱脹冷縮導致龜裂甚至是胎型已經走樣的輪胎,幸運的話就是花筆錢換輪胎,不幸運的可能要多花些意藥費跟修車費,如果是很倒霉的人,前面三樣費用就都不必花了,可以省著買個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