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車禍請益.....對方調解中途還落跑(文長慎入)

tm00316 wrote:
事情是發生在8月初妹...(恕刪)

1.55分是誰說的 初判表嗎?警察說的話不算喔
2.打給對方都用同一支手機 下載錄音app
3.綠牌駕照騎白牌跟肇事原因無關
但是法官是人 只要是人想法就不同 所以要是上法院這個要提出來
駕照有考取日期 不是補了就可以的
4.提出在調解委員會烙跑 有錢買新車沒錢和解 已表示對方無和解意願
5.價錢要多開一點給他砍

大絕招:五個月又29天告傷害
副招:兩年內提出民事賠償
tm00316 wrote:事情是發生在8月初妹妹騎車上班時發生車禍

對這種爛人不要客氣
準備好所有單據
告下去就對了
感謝各位教導‼

初判已經出來上面寫說初步無法判讀
但對方標注持輕型駕照卻騎125重型
因為調解委員是說對方也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所以才想請問是否會有刑事責任案底
筆錄雙方同車道,對方撞妳妹的車尾怎麼會無法判讀?

直接提告吧,對方要工作,光是請假出庭就夠他玩的,

不提告對方不會有壓力,等他收到出庭通知,就會覺得好像有這回事,

這時候在調解才會有進度,留案底,對方也會,

但是到了出庭,法官還是會希望以和解的方式,

1.有沒有駕照 與車禍鑑定無關

2.罰不罰 開不開單 是警方的權力

3.輕型駕照 騎重型機車 叫越級駕駛 非無照駕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 處1800元-3600元罰鍰。
-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領有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4.車禍雙方都有受傷 任何一方都可以驗傷 控告對方 刑事:過失傷害
易科罰金繳國庫 便宜政府 不作為賠償用
若雙方都有受傷 則互告無意義 互留案底

5.初歩鑑定 平行關係55分 誰也佔不了便宜
好好談談吧....
要人心甘情願 把錢掏出來 交給陌生人是一門大學問
tm00316 wrote:
事情是發生在8月初妹...(恕刪)


告就對了
反正拖越久,對你們越有利
不要急著和解
等到法院開庭審理時
她捧著錢來找你都來不及了
你現在跟他和解個屁阿
叫妳妹多放幾天假
多看幾次醫生
傷勢有多嚴重就多嚴重
不用擔心,再皮,他至少也得賠醫療工損失
再以行逼民,他不吐錢都來不急了
對了,一傷勢嚴重以及被判的天數
我猜10萬跑不掉
過失傷害,最少1個月,罰金一天一千,總額3萬
你覺得他會被判最少嗎?
你還可以試試傷害罪,刑罰更重
而且過使比例妳妹較低
千萬別傻傻地拿第三責任險去給他賠
叫他自己扛
反正,可以等刑事庭開完後,再看對方要不要和解
和解的要點就是: 不要接受他們的任何善意
最後一刻再打出王牌
急的人就輸了

最後,千萬別再主動跟他聯絡了
這種案件,會自動上乘到法院的
你們甚麼都不用做,乖乖等開庭通知
最好也別去甚麼和解庭了,甚麼都沒判,和解有屁用?
和解庭的老人只會說好話,搓湯圓
要去和解庭,切記,開價10萬以上
不要?拉倒,頭不回的就走
別在哪裡跟他喊價!!
切記,不要理會任何她或者該委任律師的電話
因為他們一定會以1~3萬間進行和解
切忌誤理,誤收受禮品
用薪水求償,很難!

拿醫藥費機會高

告他,有責任比的問題。不見得穩贏

tm00316 wrote:
事情是發生在8月初妹...(恕刪)


記得告的時候,法官問話,可以順便提民事一起處理..
這樣一場就可以處理刑事跟民事法案..
你要在事發後6個月前告他傷害罪
法院那邊才會看你們案情去審判
一般法官也是考量雙方工作能力去判斷金額
如果她完全撕破臉一毛都不給就去坐牢
你也沒好處!!


如果可以 堅持45000用分期的方法
但首期要25000以上
其他後續還款就看他誠意

第一可以讓自己心裡好過一點
當然要有心理準備(剩下的拿不到或只收到一些)
趕快回歸正常生活

小案件去到法院 你也不一定全贏 還要訴訟

這種事別拖太久 影響了自己日後的生活和工作才是重點!!


1. 樓主有點搞錯方向了,你家妹妹是"上班途中"出車禍,這個是在勞保給付範圍之內! 另外學校不能因為這樣,而不付薪水!! 因此你採用薪水方式,要求對方賠償你妹薪水,得勝機會不大!


2.雙方都有受傷,也都必須分擔肇事責任,初判表若無法判定,又得花錢申請交通事故鑑定!分擔比例還不一定!

綜合以上兩個因素,我覺得 樓主應該和解,拿了兩萬五,再跟學校請求保險給付!! 討回你妹應該有的薪水,這點你可以去看當初簽工讀的合約中,對於因公受傷要怎樣處理!! 我覺得學校也要負擔責任!! 至少當年我們公司員工上班自己摔車開刀,我們還是得照付薪水,而且勞保還可以申請給付呀!!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