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大大都說得沒錯當下有可能應注意行人未注意到通過,但也有可能通過時行人才來到穿越道。這個路口是東湖路43巷,人車非常多,幾乎前一秒通過,下一秒又有行人到。我是利用了台北市民e點通申述四、本市警察局受理之違規申訴案件(舉發單位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分局)http://eservice.mytaipei.tw/hypage.cgi?HYPAGE=index_01.htm&clsid0=3&clsid1=324&cond=all&total_srv=7今天收到回覆案件已通過這是代表我就不須理會裁決所罰單嗎?還是需要什麼後續動作呢?我會這樣問是因為查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