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sn wrote:標準台灣機車族低下的...(恕刪) 鬼島人民素質可見一般,素質跟別國比怎樣我是不知道,但我比較好奇有哪個國家的人民,汽機車的外殼看到被人刮傷了,還完全不在意的?不管是什麼東西手機、手錶、汽機車...,如果這東西是自己珍惜愛護的,外觀被弄傷都會在意吧?當然如果那東西是自己不在意或愛惜的東西,可能只在乎他能正常動作就好,雖然版大也說明了他並不是在意外觀,但還真無法苟同您的論點
litlin wrote:可以,走民事訴訟損害賠償的路,你應該不會想請律師,因為絕對比你修車貴,所以請自訴,自己寫訴狀去法院告對方(當然要先弄清楚對方的個人資料),然後走法院開庭,自己準備好要開庭的資料,到時候準時出庭,快的話幾個月就有結果了.若你只是要討幾百塊錢的修車費,走這條路我是覺得得不償失.....(恕刪) 樓上大大寫的這個是正解,絕對可以求償,只是樓主你不會想這樣搞如果你有常跑法院你就會明白,你這case太小了,可能要很久要怪,只能怪你當下不報警處理我不是教你詐,只是教你保護自己,法律,不保障好人,也不保障壞人,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這就是為何有錢人要請律師,因為律師懂法律良心的建議你,如果金額不大就鼻子摸摸自己修一修,如果只是為了爭那一口氣你就走法律程序你就算走調解委員會也差不多,如果對方願意多少賠一點就拿如果他賴皮你就繼續走法律程序到法院,之後你會想當初為何不修一修就好了,麻煩事情怎麼那麼多.....
有監視錄影,也知道車牌號碼,要告當然可以告!只是你拿得到監視錄影嗎? 可以的話,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因為沒傷到你的,不能告傷害!至於肇事逃逸,這個也不會成立,因為她沒逃逸!看你的文,先去檢查再說,龍頭沒那麼脆弱,外殼都沒什麼傷了,還會傷到龍頭,你想太多!另外就是得饒人處且饒人,除非對方惡意撞的,不然何必興訟~
我個人 我是不怕被刮 我的G6 牽沒幾天 就到處刮傷 每天上班 搶機車位置 有位置就塞 沒位置就硬塞 賺錢較實在如我是那位 歐巴桑 你當下沒報警 事後 我才不理你 誰知道那些刮傷 損壞 是我撞到前就壞 還是被我撞到後才壞 你根本沒法舉證 去法院告...歐巴桑 啥沒有就時間多啊 你告 還要請假 還要請律師 或是自己跑流程這些你都非常不划算 官司打贏了還是算你輸 你花的時間金錢 絕對比歐巴桑賠你的多 當然 如是你是口袋錢滿滿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我的例子:1.雙方為機車 他逆向撞到我前車殼明顯他違規模組龜裂2.當下想報警 後來他說小事一件看多少我賠給你後來心軟就沒報警當下卻喬不好價錢於是到車行估價 1800給我殺 1200那就算了 還沒錢 說過幾天給我有留他手機和車牌過三天後 把我手機號碼用封鎖了用別隻打 就會通於是我打電話問交通隊 說可以幫你做事後鑑定但不能幫你追究於是就做了筆錄 當下警察說 你要提告 因沒人受傷民事責任 恐怕都要靠自己 我們沒法幫你後來我請警察幫我打電話給他 請他來做筆錄我也傳簡訊給他一定提告把警察開的單據都用LINE 傳給他後來警察打給他說要做筆錄 他當天就匯錢了警察最後還請我去消案說真的 事在人為 依你心中所想做事 !!我想往往會有小不到的結局!!本想把他的電話 車牌 公佈在臉書的!!後來最後沒出手他就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