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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出車禍以及後續理賠過程(小弟已探視)

以我這次車禍處理的經驗

最麻煩的就是你們的車子移動了
好險有較警察

如果我是你

1.我還是會到醫院探望對方(帶個水果去吧)
2.要和解可以,等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再來仔細詳談(口氣要和順)
3.因為對方有受傷,談和解記得到警察局或是調解委員會(別私下和解)
4.強制險只有賠人,你的強制險賠對方的醫療單據(請對方保留診斷書跟收據)
5.談和解要請對方放棄一切民刑事訴追權利的條款(因為他有受傷)

總之要表現出處理事情的態度
在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前
別隨便答應什麼條件
可以先詢問看看對方的和解條件

當然如果你自己覺得條件你可以接受
請回到3選項

之後雙方如果對分析研判表有異議
也可以申請車禍鑑定
以利之後責任歸屬

大概是這樣吧

----------------------------

撇開肇責的問題

對方可以請求
A.醫療賠償(診斷書跟單據)
B.車損賠償(估價單-上法院會攤折舊)
C.工作損失(薪資證明、假單)
D.精神損失(這項我也不清楚)

你要背過失傷害(如果他有告你的話)


反之
如果我是對方
我也不會這麼快跟你和解
我會等手術大抵確定
再來談和解

畢竟不曉得手術有無後遺症
或是復原狀況如何

就看對方聰不聰明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目前先跟你的保險公司聯絡,基本的醫療賠償。
這是你的權益,不用你掏錢。
我印象中要在事故七天內,聯絡通知。

其餘的額外問題等判決下來再說。


un3354 wrote:
在論壇上陳述車禍經過,時間地點又敍述這麼清楚!

不去尋求專業法律人員的協助,竟然來這提問!


對方如果有請律師,親朋好友又剛好看到這篇文章,

可能要準備多一點的錢和解了!


抱歉,也非常感謝您的MARK

小弟之所以選擇論壇陳述車禍經過

就是沒有認識專業的法律人員

請問您 為何要多準備錢和解?

謝謝~

雷小炫 wrote:
若如你所述

你除了使用手機這部份有責任外幾乎沒其他肇責

至於有其他不負責任的人建議不承認使用手機這個

我完全不建議採用

君子坦蕩蕩,只有小人才會躲躲藏藏

不過這位小姐可以撞上完全不動的靜止物也算厲害了


小弟錄製筆錄(錄音筆)有闡述這項事實。

三十六隻小熊 wrote:
樓主的保險有另外在加保的嗎?

探視還是要,禮盒只是一般的餅乾禮盒也可以,重點是探視時說了什麼話,

禮盒只是讓對方覺得心意有到,因為對方有受傷,沒辨法工作,

在談合解對你不利,住院費用如果沒辨法用保險擋掉就很可觀,

以刑逼民這一定會的,有問題馬上發問吧~

如果有時間可以找法扶最好,最完整的諮詢!!


抱歉,我並沒有另外加保其他保險,只有強制險

第一次探視沒有當面說上話。 C小姐剛好在手術房,C小姐媽媽工作中,
手術室外陪同的是C小姐的阿姨與她妹妹,因為不認識 所以只好將禮品放置病房。

yms27 wrote:
基本上這起車禍跟你用不用手機毫無關聯
高雄標線都很奇怪.路肩線不像路肩線.快慢車道分隔線又要像不像
但個人認為你畫的地方屬於路肩範圍.而你的行為屬於臨時停車
所以對方了不起對你提出不緊靠道路右側或者交岔路口違停

PS.姑狗"傷口癒合水果"吧..


謝謝建議,原來關鍵字要找這個

其實車禍當下 我真的認為 那是路肩......

後經交通大隊三民二分局 吳警員告知 才知道那是慢車道

我真的一整個傻眼......原來那是慢車道。
fislhove wrote:
小弟錄製筆錄(錄音筆...(恕刪)

屬於車道臨停可能責任就重了點



yms27 wrote:
屬於車道臨停可能責任...(恕刪)


小弟的意思是指

我停等紅綠燈號誌,等紅燈轉為綠燈時,小弟原地不動 約略10秒後
C小姐從後方擦撞倒在我的前方。

停等位置約略第一頁畫圖位置

請問這樣臨停也屬違規嗎?

我並非是臨時靠右,煞車臨停 阻擋在C小姐前方

而是一開始就停在那個位置。
後方車撞上前方靜止車.機乎都會判後方車有過.
但就像前些日子一名大學生煞車滑行去撞上前方計程車死亡.但媒體就一面報導計程車違停(因為他並排停車)
所以如果你的說詞是"停等紅燈在轉換成綠燈正要起步就遭後方撞擊"想當然 這樣你就會百分百無肇責
但如果你照實講的話.我認為會推一條違停給你
依照55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所以那些夏天躲太陽也拿不出那一條來開罰

所以要抓一條違規也不是沒有.路口是不能臨停.而且你是機車不像汽車可以說故障.因為機車故障可以自行牽離排除
這個街景圖(摘自google)上的白線也是有錯誤點

左右邊的白線是15cm的線,表示右邊是路肩
可是 停止線又劃到路肩段,這表示該處(白線右邊)是慢車道
*到底要依誰為準呢?
註:高雄市道路上 15公分的邊線右邊可以是慢車道
==========================================
回正題

假使右邊是路肩的話,樓主完全無違規也就是無肇責
右邊是慢車道的話,恐怕需負擔部份肇事責任

如果無肇責 對方是告不成你的,略盡道義即可,醫藥賠償可以用強制險,其他的就不關你的事
必須負擔肇責 那你就會被告同時還得賠償(就算你肇責很輕)


要告的話~
你絕對過失傷害
肇責至少50%
無故占用道路

下次要看手機前記得先看好秒數
不然就不要看手機

如果是在夜晚~ 你應該要付全責
時西北齊,立紅竿賀甯蒙鴻察,吹西北嵐風。查曉理奇稀,歸稽齊紅柑。
雖然不清楚法官會怎麼判

但是明明是綠燈你卻停在路中間

有的人騎車速度如果有六十的話

看到也會反應不及的吧...

又不是汽車比較顯目

只能說手機等回家再玩,有必要在路上也要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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