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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這樣我有法律責任嗎??

如果完全真如樓主所說
那是後方機車及車輛未保持安全行車間距
過失程度會比較大

只能說台灣許多用路人
不懂得尊重他用路人
你有停住,是從後面被撞
除非你被別人舉證你是故意急煞,不然基本上是沒什麼事的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就像樓上講的
只要你不是無故在馬路上急煞停車、且別人無法舉證
你是被未保持距離的後車撞上的話、那就肯定無責了

我也有這樣的經驗
被後面三台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車連環撞上
後來跟警察確認、我不追究後車的責任就沒事可以走了

k8177313 wrote:
請問一下 這樣我有法律責任嗎??...(恕刪)


水..
後方車主剛好可以把事情都推到不在場的人(車)身上.....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1.警察知道你的姓名或車牌嗎?
2.其他關係人知道你的姓名或車牌嗎?
若不知道,快樂去為國服務罷。
還有,嘴巴閉緊一點,不要到處說,免得有心著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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