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違停的的地方,是否已經有超過127呢?不要說是 輪胎沒過,但車身已過了...
這樣了你們相對的也侵犯到人家的權利..127地上權...若是有超過的話...其實你們錯就很大..
你想想..正常停車的時候,人家反而停的好好的,都沒事...但由於你們亂停時,就發生了此狀況...若 127車主常停車在他的位置時,常理上應有一定的停車熟練度(單單指的是每天都要停此位時),但三寶除外啦...
有時你的方便造成了人家的不便時,,,因該是去想想...不要亂停就好...今天你如果是126,127的車主時,你的角度又是什麼呢?
如果127是真的故意損壞你們的車,那就要告他了....如果不是...請先想想是否是因為已影響到了別人呢?
再來呢 事情是一碼歸一碼。無論對錯。要向你們追究責任的是126車位的權力者
而且絕對不能在違法的狀況下追究責任。
例如有一個小偷跑去你家偷東西。你能動手打他嗎?如果打了他。之後告你傷害與妨礙自由呢?
而且你打了他了事就不用報警了嗎?到時候驗傷反告你傷害。你又提不出他偷竊的證據。
在例如隔壁家的老王看你不高興。就能破壞他人的財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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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幹事想息事寧人。看你們社會經驗不足。唬唬你們他也省的麻煩
如果你們報警的話。總幹事要作的事
1•調監視器話面
2•製作筆錄
3•該怎麼跟社區住戶交代
4•管委會說明後。制定規責任。
5•怎麼私下和解
到這邊懂了嗎
如果你們想就這樣算了。就到此為止
如果不甘心。就直接報警處理。手機或是行車記錄器拿出來搜證。
給你們個建議。路上發生任何問題。一率直接報警處理。警察有時候會勸私下和解
對方沒誠意和解。你不和解對方也拿你沒辦法。跑法院有什麼了不起。別被嚇的一愣一愣的。
對方是車。有強制第三責任險。理陪不關他的事。除非車主為了省錢保的險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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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上算難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