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有支道幹道的路權之分,也不是幹道就是路權第一難道人家支道都已經快到路中間了幹道的還離那麼遠叭叭叭就要硬衝?前方已經有車停住,慢一點讓一下不會怎樣,改天這種情況撞到就會知道幹道支道比不上騎機車受傷說的才是王道
三寶耳背又蠻橫,整個很沒教養....但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2 條規定: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樓主確實按得有點兇了可能會導致她耳鳴,繼續上路害人XD台灣的用路水準在我有生之年應該無法與日本相提並論....她穿越黃槽化線未讓幹道車,被她撞她受傷還要吃上過失傷害,叫她賠車損又說要錢沒有,機車&爛命一條...一切都是該死的第十四條: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