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靠態度惡劣在刑法上是告不了他的,因為刑法沒有一條罪叫做"態度惡劣罪"而只有車子損傷,人沒事,那當然也沒有刑法上肇事逃逸罪(185-4)置喙的餘地那今天這情況,刑法上的罪,只剩下毀損了,但是很可惜,刑法上毀損只懲罰故意犯,除非能證明他是故意看到你過來,故意開車撞你的車,不過實務應該不會有這種認定,頂多認定他有過失結論:如同前幾樓所說,只剩下民事上的賠償責任而已,而這種情況下,警方通常是不會幫你調監視錄影器的影帶的,就算你能找到該車主,幾仟元的賠償搞到上法院,時間體力都浪費掉了,不如自己摸摸鼻子算了吧,人沒事最重要
不知你的車有沒有很嚴重??說不定他去修車門的錢比你的刮痕還貴。曾經在路口,前方有狀況我理當停下來,結果後面一台計程車搶著右轉A到我的車牌邊邊,我沒事,我正準備打電話時,他說:大哥,我的保險桿都刮痕了,你人沒事就好,這樣也要打電話。我心想:也對,說不定還要賠烤漆錢,雖然對方是從後方撞上,未保持安全車距。但在警察還沒判定這都很難說。所以,沒事的話就看開點吧,找警察來說不定還要賠他的車門錢,還有要裝行車記錄器,否則沒證據。
我想有幾位大大誤會了我PO文只是發洩情緒而已不是有沒有用的問題另外我找加油站他說要警方來才能調監視器找警方他說要有證據反正就到處推而已我想我人也沒事也沒想要錢只是單純覺得他很惡劣而已他新車都沒刮傷被撞凹一個洞他不報警保險不能賠他更慘反正他自作自受我反而覺得他活該用我機車一塊塑膠版換他一個右前門話說我應該把行車紀錄器改裝在安全帽上不然我一台機車有一台沒有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