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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字路口遭汽車撞擊,對方汽車肇事逃逸,請教後續和解問題


William0830大大你好!
1. 建議『調解時錄音存證』(法院用的到喔!
畢竟調解委員會只有文書紀錄人員很難表達當時情境。

2.機車維修部分,肇事現在有請警察來拍照嗎?
如果有警察先生也會拍『機車受損圖片』,這樣機車可以放心給它修~

3.若有時間請大大列表一張『賠償金』內容:
一.精神賠償
二.財損(機車維修、當時的衣服、安全帽...等) 備註:機車會有折舊
三.醫療(保險會賠)
四.交通費(因交通工具受損無法使用,改搭計程車) 備註:若有要開收據

4.對方來探望關心你,也要錄音。

5.若對方有誠意要和解,那多開幾次調解,『賠償金』給對方看
別一次調解就提告,第一場偵查庭 法官會罵你喔!

6.七天後可到該處理的交通隊索取『初步鑑定』。


祝你早日康復~



美女總是讓人心曠神怡

William0830 wrote:
文長甚入,麻煩各位有...(恕刪)


建議提告
過失傷害最少判1個月
一天1000,一個月最少3萬
只賠三萬,把你當傻子

除非你不把刑事民事一起看

但相信我,到最後他們一定會厚著臉皮要和解
就算不和解
給他個刑事也爽

但如果他背了刑事
那你們能拿到的也一定在3萬以上
不用擔心

跟他玩下去吧
下次害到誰也這樣幹還得了
告下去就對了

過失傷害

肇事逃逸

多硬?

我就不相信對方父親要賞兒子2件前科!

William0830 wrote:
文長甚入,麻煩各位有...(恕刪)

就把醫藥費一起算進去 在加精神賠償....等給他砍摟
光是說我是飆車族我就會在家告他一條毀謗了
聽了讓人不爽
調解過程請全程錄音
你對別人仁慈就是害自己
有些人不給他幾拳他永遠不會學乖
還有保險為了和解都會唬爛 不要相信他說3成就3成

William0830 wrote:
文長甚入,麻煩各位有...(恕刪)


以刑逼民,先告傷害就對了,否則等時效過去,他理都不會理你,先告就對。

還有如果他要你先簽和解書後才要給你錢也不必理他,先拿到錢再簽,不然你一簽下去,他也不會理你了。

重點整理:
1.先告傷害
2.沒拿到錢之前千萬不要簽任何和解書或同意和解。
本人所言均為個人實際經驗或是個人見解,不一定正確,僅供參考
肇事逃逸不一定會被關,但前題有跟被害者和解,
所以一定要告他傷害,讓法官判他2年以上不得緩刑,
牢就坐定了,民事他還是得賠,除非他這一生都沒財產.
別想這麼多,庸人自擾

既然覺得對方沒誠意,在家人的支持下,想爭口氣

得到應有的賠償,哪還客氣甚麼?

那就提告交由司法替你主持公道

就照你的意思說,讓司法官去決定

管他會不會有前科,這樣不是很矛盾?
下次調解時,就要求8萬,對方再不肯和解,那下下次就要求9萬吧!害你及你的家人勞心勞力那麼久,多一點慰問金,我覺得也是應該的,更何況對你所要求的和解金,我覺得一點都不過份.不過,要問一下,多久之內,一定要提出告訴,過了時間,對方就不理你了.
過失傷害之類的都算輕,肇事逃逸才是你最大的武器,因為它的立法初衷是希望加強救護,讓被害者更有機會得救,故刑度甚至超越過失傷害

上法院不用怕,你會經歷調解、偵查庭、法庭,偵查庭是正式的第一階段,通常檢察官會口頭上協助你向肇事者施壓,向他分析繼續浪費司法資源的後果(增加他辦公桌上公文害他無法準時下班的後果),通常這個階段肇事者都會妥協,如果他還不願和解,那就真的放寬心照程序走吧

你的目的不是錢,是給對方教訓,讓對方知道什麼叫負責任,對方父親說絕對不會被關,我悲觀地告訴你,確實可能逃過牢獄

但是,吊銷駕照、繳納罰金、無法申請良民證都不是光采事,我剛剛所說逃過牢獄,並非說他不用被關,而是他可能被判最低的6個月並得以易科罰金,但即使以最便宜的1000元/日來講,6個月*30天=180天,180*1000=180000,避掉6個月牢獄的代價是18萬元,遠超過你所要求的賠償金額

不用去鳥對方保險員說什麼,我講不好聽點,他們參與的任務有90%在鬧上法庭前,就被一張嘴給唬過去了,真正上了法院,他也不會出現,因為是非對錯是你跟肇事者的事,而他就是等判決下來,撥款的工具而已,記住,保險公司只是個吝嗇的錢包,是非對錯不由他們決定

他老爸,也只是個錢包,最後功能是幫兒子擦屁股,所以你不用管他說啥,這是你跟對方的事情,你只要針對他兒子開幹,當情勢不對的時候,經驗較多的老爸自然會設下停損點,如果他老爸說白目話,你問他一句,那既然你兒子不會被關,那你怕什麼?幹嘛一直要我和解?大家多走走法庭累積經驗,當作散步嘛,省得以後又被一些阿貓阿狗唬得團團轉

你的難關,除了肇事者之外,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就是獲得家人的支持,我不認為你有能力靠自己走完,你需要父母的支持,分析給他們聽,讓他們知道你在做正確的事

另外就是要學會忘記,除了上法庭、偵查庭、調解的那一天,不要讓是非對錯糾纏著你腦海,因為最大的傷害已經過去了,多想只是在折磨自己,不如想想下一台要買啥車,聽說SMax不錯

另外,偵查庭的,叫檢察官,別叫錯,叫錯會有點落漆
曾經發生的事,永遠不會消失,所以時間絕不是一定有意義;   當你了解時間沒有意義,自然會相信生命的不朽。
對方想作主的跳出來跟你談,內容卻是要你吞,人家都敢這麼不客氣了,樓主還客氣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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