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0830大大你好!
1. 建議『調解時錄音存證』(法院用的到喔!
畢竟調解委員會只有文書紀錄人員很難表達當時情境。
2.機車維修部分,肇事現在有請警察來拍照嗎?
如果有警察先生也會拍『機車受損圖片』,這樣機車可以放心給它修~
3.若有時間請大大列表一張『賠償金』內容:
一.精神賠償
二.財損(機車維修、當時的衣服、安全帽...等) 備註:機車會有折舊
三.醫療(保險會賠)
四.交通費(因交通工具受損無法使用,改搭計程車) 備註:若有要開收據
4.對方來探望關心你,也要錄音。
5.若對方有誠意要和解,那多開幾次調解,『賠償金』給對方看
別一次調解就提告,第一場偵查庭 法官會罵你喔!
6.七天後可到該處理的交通隊索取『初步鑑定』。
祝你早日康復~
美女總是讓人心曠神怡
William0830 wrote:
文長甚入,麻煩各位有...(恕刪)
就把醫藥費一起算進去 在加精神賠償....等給他砍摟
光是說我是飆車族我就會在家告他一條毀謗了
聽了讓人不爽
調解過程請全程錄音
你對別人仁慈就是害自己
有些人不給他幾拳他永遠不會學乖
還有保險為了和解都會唬爛 不要相信他說3成就3成
上法院不用怕,你會經歷調解、偵查庭、法庭,偵查庭是正式的第一階段,通常檢察官會口頭上協助你向肇事者施壓,向他分析繼續浪費司法資源的後果(增加他辦公桌上公文害他無法準時下班的後果),通常這個階段肇事者都會妥協,如果他還不願和解,那就真的放寬心照程序走吧
你的目的不是錢,是給對方教訓,讓對方知道什麼叫負責任,對方父親說絕對不會被關,我悲觀地告訴你,確實可能逃過牢獄
但是,吊銷駕照、繳納罰金、無法申請良民證都不是光采事,我剛剛所說逃過牢獄,並非說他不用被關,而是他可能被判最低的6個月並得以易科罰金,但即使以最便宜的1000元/日來講,6個月*30天=180天,180*1000=180000,避掉6個月牢獄的代價是18萬元,遠超過你所要求的賠償金額
不用去鳥對方保險員說什麼,我講不好聽點,他們參與的任務有90%在鬧上法庭前,就被一張嘴給唬過去了,真正上了法院,他也不會出現,因為是非對錯是你跟肇事者的事,而他就是等判決下來,撥款的工具而已,記住,保險公司只是個吝嗇的錢包,是非對錯不由他們決定
他老爸,也只是個錢包,最後功能是幫兒子擦屁股,所以你不用管他說啥,這是你跟對方的事情,你只要針對他兒子開幹,當情勢不對的時候,經驗較多的老爸自然會設下停損點,如果他老爸說白目話,你問他一句,那既然你兒子不會被關,那你怕什麼?幹嘛一直要我和解?大家多走走法庭累積經驗,當作散步嘛,省得以後又被一些阿貓阿狗唬得團團轉
你的難關,除了肇事者之外,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就是獲得家人的支持,我不認為你有能力靠自己走完,你需要父母的支持,分析給他們聽,讓他們知道你在做正確的事
另外就是要學會忘記,除了上法庭、偵查庭、調解的那一天,不要讓是非對錯糾纏著你腦海,因為最大的傷害已經過去了,多想只是在折磨自己,不如想想下一台要買啥車,聽說SMax不錯
另外,偵查庭的,叫檢察官,別叫錯,叫錯會有點落漆
曾經發生的事,永遠不會消失,所以時間絕不是一定有意義;
當你了解時間沒有意義,自然會相信生命的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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