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本來就是去日本考察學的只是學半套~人家有分級50CC才停,台灣懶得分全部給我去停~直到大型重機出現才說你跟汽車一樣你直接轉bartholomew.simpson wrote:咦~我還一直以為台灣...(恕刪)
ZEON2012 wrote:請問在台灣把停在機車停等區的汽車拍下來可以檢舉嗎?因為小弟我實在遇過太多這樣的車了好像他們4輪的才是人 可以檢舉阿,罰900~1800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二項三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者,處新台幣900元至1800元罰鍰。新聞連結不過,除非是很誇張的,比方一邊講電話,或是一邊喇舌的,惡意擋住機車的,我才會想檢舉不然真的太多了.....檢舉不完 XD
ZEON2012 wrote:請問在台灣把停在機車...(恕刪) 可以檢舉我常在檢舉不過也不是一視同仁車流不大 稍微占用一點 不影響機車 不檢舉紅燈很久了 慢慢開過來 然後毫不猶豫占用然後綠燈後慢慢開占用就算了 然後還沒綠燈 就不停往前逼迫前方機車這些我百分之百檢舉
孤寂之狼 wrote:日本也有機車停等區,但屈指可數~~ 小弟日本從北到南都走過,基本上是沒有機車停等區的...樓主都說屈指可數了屈指可數的意思是,原則上沒有,不需要,只有一些特定路口有特殊考量才會設置...拿台灣跟日本比,真是拿blue bird比雞腿,台灣交通部只會推一些沒用政策什麼五楊高乘載,公車繫安全帶真正需要改革的確裝作沒看到,只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孤寂之狼 wrote:日本也有機車停等區,...(恕刪) 台灣就駕照太好考啊就把考照率降到5成以下,就可以改善很多了要進入先進國家之列考照變嚴是必然的還有有些違規也要吊銷,逼車,酒駕,胚車,嚴重超速之類的讓以前拿到的一些根本不該開車的人能回去重考,好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