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啊…怎麼樣都有責任比例在你人沒有大礙就好!! 我現在只想幫你禱告 那該死的家伙不要自己闖紅燈害了一堆人 又自己死在那裡 不然台灣的新聞又要說 他很孝順 他品學兼優 他很聽話 他對鄰居很客氣 你還要一個過失ox…
因為醫院都不收所以才被送到林口現在好擔心!!!!不知所措強制險那張證我也找不到去找當初幫我保險那個人,也聯絡不到沒人可以連絡...因為我沒事,對方有事通常真的好像都是沒事賠有事的那我該怎麼辦....我本來想說機車自己去修好就好花了七八千~~如果他在叫我賠十幾萬我真的賠不起阿我才剛退伍剛找到工作.......我只能禱告!!!!!!!
we96284bbs wrote:因為醫院都不收所以才...(恕刪) 你如果很確定他是闖紅燈,肇責一定不高(絕對路權制),但"應注意而未注意"幾乎篤定會有...只要有過失,過失傷害就會成立,所以請記得去醫院驗傷,用來保護自己。可以免去以刑逼民的鳥事。怕麻煩,又想用錢解決,建議你可以和解。(但我相信你會付的心不甘情不願)走法律途徑,很花時間,很麻煩,但依肇責分攤後你幾乎不會有損失,甚至可以拿到補償,這就看你是用什麼手段了。單據很重要,都要留底。對方傷勢嚴重的話建議你要申請事故鑑定(非免費的30天初步判定)尋找法律諮詢請記得先向交通事故裁決所申請事故現場圖與照片,會比較客觀。最後祝你順利。狗仔puppy wrote:何必不打自招況且樓主...(恕刪) 所以你的建議就是什麼都不做等判定出來嗎?那還問個屁...法院不知道跑過幾次,分享經驗給無經驗者也要被你這種人酸,你還不如不要回文,自以為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