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晚間已經跟對方家長談判破裂 準備走法律途徑 漫長路....只能用刑事附加民事賠償一途 對方一開口就說 不要跟我講錢 = ="我只是想問你 機車龍頭歪一邊後車架歪一邊 要怎麼騎 叫托車來運 錢我來出他也不要 見鬼嚕今天只要把機車修好 有哪麼難嗎? 其他賠償我也沒跟你要....這麼好康事情 他也不要 真有問題..
只能説因該考慮裝個行車記錄器 就不會跟對方盧小小 小弟前陣子也是騎車撞到一位阿婆 還好人沒怎樣 雖然是對方錯 但看在老人家的份上還是自己塗牛糞 無條件和解了 噴了快10k 小弟也剛入手一台記錄器 提供你參考
刑事及刑事上訴.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免繳納但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上訴要繳納〔裁判費〕這一點比較不明白 是上地檢署 對方到庭 不和解 我方上訴就可以用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嗎?還是第一次開庭 就直接用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有點搞不清楚....請各位鄉民哪個可以告訴我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