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好個機慢車優先......。

最討厭這種無良駕駛,多走2步路腳會斷
1999是沒用的

這種只會先勸離

等10分-20分鐘

車主都沒出現才會開單

就算警察單子寫到一半

祇要他沒寫完

你把車子開走

都沒事...

以上

檢舉半年的經驗





RH16-3H103FB wrote:
在北市我1999就給...(恕刪)

小中大大 wrote:
機車優先道
為指示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佔用行駛

http://www2.kuas.edu.tw/prof/jansky/1.htm

如有錯請指正,謝謝


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是可借道機車優先道進入路肩內或停車格.

而不是大剌剌停放在機車優先道上...
注意路邊… 是劃紅線的…跟 本不能停車

kgb830 wrote:
碰到這種情形我都會把...(恕刪)


我非常贊同你的做法,每次看到這種車子就一肚子火!
混世魔貓 wrote:
我不介意被開...(恕刪)


爛透了,

請交通部長自己去騎一次看看。

到底是誰決定要把馬路塗上這些字眼的。

真的要照規定騎可能會賠上小命。
這張圖實在是太經典了

我覺得不是汽車, 也不是機車的錯.
是規劃此道路標線的人腦殘

小中大大 wrote:
機車優先道 為指示機...(恕刪)


但是有哪一台汽車不會做上述動作的?

不過汽車做了沒事居多,條子偏愛找因為這樣而鑽出來到汽車道的機車開單!

我弟弟因為這樣前幾天吃一張禁行汽車道,跟條子說道理.....連理都不理,還指責妨礙公務!

大約3~4個條子依舊繼續攔後面的機車,汽車依舊占用,機車依舊解釋,條子依舊不理一批一批開下去!

這就是那天我弟弟看到的陣仗,半小時內少說15~30台中標,目前已在1999申訴並要求調閱路口監

視器,為求證明當天執法員警蓄意不當執法於小老百姓!且造成主因不但不加以驅離及制止,更等待

因道路阻塞而被迫繞道違規駕駛加以開單告發!
不意外阿,所以我也支持兩線道不能有禁行機車,不然根本沒地方閃
這種我會故意放慢點速度,罰單全寄
我大概每次走高雄博愛路有一段一定會有收穫。
混世魔貓 wrote:
我不介意被開罰單,想...(恕刪)

快車道兩線都禁行機車??這啥鬼啊,要機車怎麼活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