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路權 對方為支線機車(肇事主因)應讓我方幹線機車(肇事次因)先行
絕對路權 支線車為肇事主因 直行車無責任
現行的法令是絕對路權 ?或 相對路權?
絕對路權(是表示只有分有肇責 與無肇責) 而相對路權(是表示依肇因程度來分攤肇責)
現行法令是絕對路權 但因絕對路權是從95年7月起開始 但在實務上保險公司及鑑定委員會鑑定法官判定都以相對路權來斷定 還是有部分案件是以絕對路權來判定的 但是一般絕大多數案件仍以相對路權來判定
如果你碰上的鑑定委員會鑑定是以絕對路權來審理 那此次事故支線車屬完全肇事責任 如果鑑定委員會鑑定使用相對路權 則有可能是支線車應讓幹線車先行 我方幹線車應負(肇事次因)
你跟女朋友都有受傷 但只要有擦挫傷診斷書那對方要面對刑事過失傷害罪 雙方不和解 對方需面對刑事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事發後30天才能申請 初步分析研判表
建議先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立 再申請多次 因為調解委員的立場就是將要求的一方降低 給付的一方提高在要求金以及給付金額中間拉抬 和解機會會增大 真的調解不成立再行參考提起告訴一途
謝謝各位 大家給我的建議 在下小弟大約把他整理起來 也知道怎麼做了 謝謝摟~
如果我有注意到的地方或別的注意事項 可以在跟我說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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