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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連環車禍的責任歸屬?

8559no wrote:
基本上來講第2台肇責...(恕刪)



基本上第一步還是 不要移車直接報警~




ejeanstone wrote:
如果一排機車~第一台...(恕刪)


一切都結論就是後車賠前車
就是這麼簡單

小弟曾有過類似經驗

那次是因為左前方(內側車道)轎車直接跨越機車優先道

想直接右轉進入加油站

結果我們後方5輛機車全部急煞撞在一起...就是沒撞上轎車

之後有進加油站攔停轎車駕駛...想要追究責任



這時前來的交通大隊警察說了一句名言讓我印象非常深刻!!



除非你撞上去...對方才可能有肇事責任

你沒有撞上去...只能說你們車速過快或著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最多就是開轎車駕駛一張違規變換車道罰單(雙白線)


回答樓主問題....

二號車是絕對沒有責任的

seak1983 wrote:
小弟曾有過類似經驗那...(恕刪)

意思是如果遇到~ 怎麼樣都要騎去撞它不然虧大了(小撞也行)

騎橋上不太跟前車太近~ 要嘛超越要嘛保持距離~ 為何本島有隔離的橋上機車道都如此狹窄
基本上 第二台沒事情.. 他沒外傷 自己也保持安全距離 沒事
第三台算是自己去撞旁邊造成擦傷 活該
後面幾台撞在一起 一律列為 未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車輛
小弟之前跟你狀況有點像,上班時間四台車擦撞,第一台急煞,
我是第二台,我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我沒撞到第一台而且我覺得我也沒到急煞,
但後面那台離我太近為了閃我,似乎擦撞到別台,
因為我完全沒事,我甚至不太清楚後面那台是否為了閃我還是閃我隔壁的有小事故,
所以我跟第一台就騎走了,後來後面那台改裝屁孩過了幾公里追上我,
說剛有事故我還烙跑,(我發誓阿!我還真的不知道你們後面到底發生什麼事)
所以懶得跟他番,就直接叫警察,警察來之後,說雖然他們錯很多,
但我這樣就算肇事逃逸........
這樣也有事,之後為了上班不要耽誤太久,
我只跟他說:算我衰我只願意幫你付300其他你看這辦,
不喜歡就按照程序走吧!
雖然他相當不滿意,但在警察勸說下,他最後也只能這樣!
(下次我再也不以為沒事就可以走了)
所以依我的事故,是有肇事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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