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曾有過類似經驗那次是因為左前方(內側車道)轎車直接跨越機車優先道想直接右轉進入加油站結果我們後方5輛機車全部急煞撞在一起...就是沒撞上轎車之後有進加油站攔停轎車駕駛...想要追究責任這時前來的交通大隊警察說了一句名言讓我印象非常深刻!!除非你撞上去...對方才可能有肇事責任你沒有撞上去...只能說你們車速過快或著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最多就是開轎車駕駛一張違規變換車道罰單(雙白線)回答樓主問題....二號車是絕對沒有責任的
seak1983 wrote:小弟曾有過類似經驗那...(恕刪) 意思是如果遇到~ 怎麼樣都要騎去撞它不然虧大了(小撞也行)騎橋上不太跟前車太近~ 要嘛超越要嘛保持距離~ 為何本島有隔離的橋上機車道都如此狹窄
小弟之前跟你狀況有點像,上班時間四台車擦撞,第一台急煞,我是第二台,我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我沒撞到第一台而且我覺得我也沒到急煞,但後面那台離我太近為了閃我,似乎擦撞到別台,因為我完全沒事,我甚至不太清楚後面那台是否為了閃我還是閃我隔壁的有小事故,所以我跟第一台就騎走了,後來後面那台改裝屁孩過了幾公里追上我,說剛有事故我還烙跑,(我發誓阿!我還真的不知道你們後面到底發生什麼事)所以懶得跟他番,就直接叫警察,警察來之後,說雖然他們錯很多,但我這樣就算肇事逃逸........這樣也有事,之後為了上班不要耽誤太久,我只跟他說:算我衰我只願意幫你付300其他你看這辦,不喜歡就按照程序走吧!雖然他相當不滿意,但在警察勸說下,他最後也只能這樣!(下次我再也不以為沒事就可以走了)所以依我的事故,是有肇事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