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呢,非常討厭你這種人!!!因本人遇過一次那時我騎腳踏車,怎麼時速過快呢?哈哈是怎樣,從小巷子出來就無敵喔!!所以本人反應不及就撞了他很可惜當下沒報警,因我有傷他沒有,他支道我幹道(以上並非說版主)這件事看來是您有錯!!!!!!!!!!!!!!但台灣法律就是,有受傷,過失傷害但要玩,司機可以要求您賠他車子烤漆,營業損失更有可能驗個傷給你看XDDD那沒完沒了個人覺得玩到最後不相上下再次重申,被撞剛剛好,下次就七天後回家吧
cool1551132004 wrote:其實呢,非常討厭你這...(恕刪) 言重拉~~版主至少有往右邊看~致命喔機喪是連看都不看~也不用減速~~抱怨歸抱怨~正確與否還是由警察來判定吧~~還是請大樓樓主講講後續的發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