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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路邊車子開車門撞倒


fcu8809 wrote:
對方若丟給保險公司處...(恕刪)


看委員怎麼幫你打的

我的和解書上面有寫明對方需付多少賠償金額
而賠償金額要於XX年XX月XX日前以轉帳方式匯入

這和解書是會經過法院核定的

guso7878 wrote:
說真的,看起來事故原...(恕刪)


今天肇事者有回電說手機是在充電 並有意要談和解 態度還算和緩

所以不會特別追究,但和解時會告訴她請小心...



eric455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路過鄉民...(恕刪)


hahaha 大大雖然我敘述很動人 但實景很駭人...

連我平常愛看美女的都有點要反胃了!

為了您健康只好....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第一步,你當下一定要...(恕刪)


朋友是在出事後第二天我才知道她出事
所以該痛的地方也都在痛了

腦袋還很清楚 還可以罵人!

不過謝謝大大這麼詳細的列舉步驟!

後車追撞的部分朋友沒打算要追究 只是很不爽汽車駕駛而已。


fcu8809 wrote:
對方若丟給保險公司處...(恕刪)


會將該賠償與談和的部分談完再和解,也謝謝大大體醒!


gigimmg wrote:
看委員怎麼幫你打的我...(恕刪)


好的 之前讀到和解書核定好像也是等於法院判決!
和解書跟法院一點關系都沒有
那是你跟對方的私人契約

你沒人受傷(去醫院那種)沒人去告對方(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那對方跟本不會上法院,有沒有合解書都沒差

通常你這只有民事賠償問題,因為沒有醫院的單據或是證明你人有受傷
所以~~基本上,民事的話他不理你,你就只能自已上法院寫狀紙告他了~~

如果你有受傷的證明的話,也要記得過失傷害的提告要在六個月內,不然就不能告了~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第一步,你當下一定要...(恕刪)


真的當下沒報警,現在說什麼都沒太大作用,
只能看對方願不願意賠償跟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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