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so7878 wrote:說真的,看起來事故原...(恕刪) 今天肇事者有回電說手機是在充電 並有意要談和解 態度還算和緩所以不會特別追究,但和解時會告訴她請小心...eric455 wrote:不好意思我是路過鄉民...(恕刪) hahaha 大大雖然我敘述很動人 但實景很駭人...連我平常愛看美女的都有點要反胃了!為了您健康只好....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第一步,你當下一定要...(恕刪) 朋友是在出事後第二天我才知道她出事所以該痛的地方也都在痛了腦袋還很清楚 還可以罵人!不過謝謝大大這麼詳細的列舉步驟!後車追撞的部分朋友沒打算要追究 只是很不爽汽車駕駛而已。fcu8809 wrote:對方若丟給保險公司處...(恕刪) 會將該賠償與談和的部分談完再和解,也謝謝大大體醒!
和解書跟法院一點關系都沒有那是你跟對方的私人契約你沒人受傷(去醫院那種)沒人去告對方(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那對方跟本不會上法院,有沒有合解書都沒差通常你這只有民事賠償問題,因為沒有醫院的單據或是證明你人有受傷所以~~基本上,民事的話他不理你,你就只能自已上法院寫狀紙告他了~~如果你有受傷的證明的話,也要記得過失傷害的提告要在六個月內,不然就不能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