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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神經病最大?連警察也沒轍?(文多請包涵)

直接公佈警員編號姓名吧!! 個資法不是保護這種EQ有問題的警察
有時候車禍的損失也沒多少(就當作過個運)
但往往只是為了爭一口氣
看多了就看淡了
認真就輸了~

生活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如果每天為了一些小衝突就要警察或第三方來評理
那日子都不用過了~煙

有受傷的話趕快到醫院驗傷.請醫師開驗傷單.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告訴.
台北督察室:(02)8072-5454轉2032.你可以打電話去問員警態度的問題.
直接跟政風單位申訴吧~~~
小事一件~~~

奇怪耶~你 wrote:
如果每天為了一些小衝突就要警察或第三方來評理
那日子都不用過了~煙(恕刪)


這位大大您說的是
如果大家都好聲好氣我根本不想叫警察來擔誤大家時間
但是她一下來就開始咆嘯甚至說妳要看醫生就看醫生 別到時候骨折還是這裡痛那裡痛被抬上救護車的時候牽拖我阿

反正發生車禍就是時運不佳
我也說過我女朋友的傷勢不是很嚴重,我實在不想浪費社會資源,雙方好聲好氣就沒事情了

反觀她這種態度,您真的有辦法忍受嗎?

到最後我反而更care那位警察大人的處理方式
對於這種人就妖依法辦理
這次您女友沒事
說不定下次被她撞人就沒這麼好運了
至於那位警察.....
派出所當時沒其他員警在嗎?
怎麼沒人制止他呢

哪個警察這麼囂張?讓他上報啦!...那個婦人就讓她上法院吧!

宇哥23 wrote:
簡單 錄音
該告的告一告
這不叫神經病 叫作沒進化的奈米巴原蟲

以後有出事最好先錄音
保留證據最重要
台灣就是神經病特別多
還有未進化的原始人也是很多
可憐得當事人 跟處理的警察

當事人 遇到車禍就已經有點倒楣了 更何況預到 ""瘋子""
警察 以為是一般小車禍可以和平解決, 結果遇到"瘋子" 被碎碎念 2個小時

說真的 在工作的時候被人家碎碎念2小時 又不能""含扣"" 誰忍得住~
去報警吧~~~
((我是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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