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三分鐘熱度啦!!300元警察剛開始是會抓的嚴久了就他們一定會覺得這樣賺很慢到最後還是會直接抓通勤族或路上跑來跑去的比較有feel我覺得台灣不管做啥都用罰錢的從來沒有因為某件事情而做宣導..例如把罰錢改成做幾天牢不讓他人自由或是亂丟菸蒂或是垃圾的就罰去做3天掃馬路的清潔工(沒薪水的)這樣大家就會因為不想當掃馬路而不敢再亂丟了結果罰的都是錢錢錢台灣有這麼缺錢怎不從國外撈點回台灣呢?現在的台灣一點威嚴都沒有難怪台灣很容易被別的國家欺負
dsaa wrote:引用" YAHOO 新聞 "台北市警方10月1號起擴大交通執法,針對駕駛沒禮讓行人開罰, 應該又是要在年底前搞出一些"績效"出來.,可悲丫~~~這些公務員老是搞一些有的沒的,退休了,我們還要養到他們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