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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守法騎著白牌,他(她)們心態呢?

政府執法的認真程度,執法的手段

可以減少守規矩的駕駛人,被不守規矩的害到

雖然很難完全沒有違規


只是目前的交通執法,還有很大進步的空間
別這樣咩,我們都會老,大家都會變成馬路三寶XD

welsonilu wrote:
新加坡那樣的嚴格執法...(恕刪)

我不同意像新加坡那樣的嚴格執法手段
(是手段太過殘忍,泯滅人性,而不是不同意他執法標準)
據一些新加坡網友說
有些耐力差的
一鞭下去
屎尿都出來了
把人的尊嚴摧殘到這種地步
有甚麼值得好推崇的??
就算是陌生人
我們一般人見到這樣都於心不忍
如果是自己親友不小心犯錯呢??
你能夠大公無私的說聲"打得好"
再來說的嘴響!!

該推崇的是執法的嚴謹
而不是那種摧殘肉體,泯滅人性的折磨方式

旋風 wrote:
我不同意像新加坡那樣...(恕刪)

亂世用重典
學不會尊重別人
被不尊重剛好而已
有誰政策敢提這條 我票馬上投給他
耐力差?
沒那種本錢學人家犯甚麼罪
修個法
讓他們賠到沒錢再買車 只能走路搭公車 就不會再犯了

鳳山小王 wrote:
亂世用重典學不會尊重...(恕刪)

別人學不會做人的道理
咱們的法律要先學會當畜牲??
更何況酒駕只是微罪
行為不檢卻拿2000多年前絕對落後的刑罰加諸於身
我還真懷疑某些人到底是不是文明人呢

重典
中國歷代中最喜歡用重典的朱元璋
他比現代的新加坡更狠
貪十文錢以上就廷杖
罪刑重大就當親友的面前在剝皮亭當場剝皮
結果明朝是中國歷代中最黑暗的時期

21世紀
居然還有人懷念古代那種完全沒人道,更不講求矯正的殘忍刑罰
難怪台灣搞了這麼久,還是個不入流的法治國度
我還是說一句
真的帶種的
可得捫心自問
當這種刑罰加諸親友或自身的時候
是否能秉持當年自己的訴求呢??

也許
這個亂世用重典
可以去對江國慶的母親敘說一番

旋風 wrote:
別人學不會做人的道理...(恕刪)

可是換另一角度想~萬一你是被害人或是拜害人家屬之一而加害者被輕判或是無罪釋放
您會輕放?
再者 以台灣現在之亂象的狀況之解決方式 重刑是一種方式
當新聞媒體和所謂人權團體一直在替加害者爭取人權之際
試問 被害者和被害者家屬之人權在哪?
stevenlee1123 wrote:
可是換另一角度想~萬...(恕刪)

要人權的方式不是去剝奪另外一個人的人權
就像別人是畜生,你也要學畜生的方式去對應??
更何況這個人還不是畜生,是個人
(儘管你認為他不是人)

要別人為他的罪刑付出
有很多種方法可以運用
用那種別人看了都會覺得心驚膽戰的方式
你認為這是人類應該做的事嗎??
以牙還牙,以暴制暴
本身你就是暴
你跟他又有甚麼不同
法律本身的用意是在糾正人所犯下的錯誤
法律如果淪為暴力相向的工具
那要他何用??

死刑正確??
我說了,你可以去對江國慶的母親說一說
看他同不同意??贊成不贊成??
死刑是一種不可逆的刑罰
當你在高舉正義的大旗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殺對了正確的1000人
卻錯殺了一人,那個人就該死??
還是算他倒楣??
這種法律才是該死之至!!

你們只想舉個正義的大旗,卻忽視了那小到微不足道的冤案
因為他們渺小對吧!!
你為何也不換一個角度想,站在江家的角度想!!

法律之可貴在於
不因眾人皆曰可殺而殺之
stevenlee1123 wrote:
可是換另一角度想~萬一你是被害人或是拜害人家屬之一而加害者被輕判或是無罪釋放
您會輕放?...(恕刪)

有很多種方法可以追求正義
台灣的問題在於判刑的標準不一
執法太過鬆散,這點要加強
而不是去要求我們的法律去執行那種
以牙還牙,以暴制暴的不人道執法手段

殺人不過頭點地
何必要人受盡折磨

區區一個交通違法
卻要忍受一輩子的恥辱
卻有人竊自認為這是正確的
亂世用重典??
用了才是亂世的開始!!
才是走回獨裁時代的開始
旋風 wrote:
別人學不會做人的道理...(恕刪)


酒駕只是微罪???

等哪天你的親友如果真的不小心被酒駕的怎麼了

這句話你要是還說的出口我就佩服你

酒駕在我看來根本是謀殺

我還支持酒駕抓到就鞭刑

致人於死直接判死刑才對

當加害人施暴於被害者的時候有想過他這是暴嗎

有想過被害者是人不是畜性嗎

我猜他只想的到有某些假道學的人士會出來幫他們說話

說加害者也有人權(不尊重別人人權的人也有資格要別人給他人權?還真偉大喔)

所以這個世界上才有越來越多變態行為的加害人出現

說的倒是比唱的還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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