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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撞車了 想請問一下對錯(更新圖片..認錯事故地點)

Boss昆 wrote:
剛剛騎我的GTR ...(恕刪)


十字路口左方車 要禮讓右方車
橘色車是在黑色車的左方
代表黑色車擁有主要路權 對方錯比較大

Boss昆 wrote:
剛剛騎我的GTR ...(恕刪)



閃個燈,按個喇叭,很難嗎??
不管是要讓對方過,還是要通行,這兩項的警示作用都很大
騎車不要只會控制右手...
左手的閃大燈和喇叭都很重要........
雖然不知道會怎麼判
但是你撞到他的後門
通常你的肇責比較大

你會撞到他的後門
代表他是比你先到那條路口
雖然你路權大
但總不能 開到一半 看到你來 還停下來讓你過
對方大概是看到你距離還蠻遠的, 所以才過

雙方有沒有保險?
雲遊台灣 wrote:
你可能沒有注意到停車後再開後面的那些文字 ..
再怎麼樣 , 樓主都不會是肇事主因 . 故比例絕對不會超過5成


這位大大您也沒有注意到以下這位大大所PO的文字!

adducul wrote: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
,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在下淺見認為,既然開版明言對方有"停"的動作,就表示對方已遵守交通規則,並且《確認安全》後才行駛出路口,這表明對方車手(??)已發現開版大,也確認與開版大距離應為安全距離。
而開版的也說自己接近路口有減速,在下不才想請問開版,若已減速,理應時速降至30以下,何以車殼會全爆,又撞上對方右後方車門?

若無意外,應該與adducul大大說的一樣,肇事比例對方3:開版7,或者對方4:開版6

以上純粹推哩,並無任何筆戰意味。

琉璃貂 wrote:
在下淺見認為,既然開...(恕刪)


現在是路權制 !

會產生碰撞 , 代表的就是路權重疊 , 而有優先通行路權的那方
享有絕對路權 .
會產生碰撞 , 就是你認為的"安全" 並不安全 .
沒有優先路權的那方 , 必須等有路權的這端通過後才能前進 .

沒辦法100%全贏 , 是要看我方有沒有其他過失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雲遊台灣 wrote:
現在是路權制 !會產...(恕刪)


從許多回覆來看 , 也是交通會亂的原因 .
很多人的想法仍然停留在比誰先過中心點 , 或者先通過路口 ,
所以在路口用搶快卡位的方式來開車騎車 .
這是錯的 .

請改用路權觀念 .

支道車就是要禮讓幹道車優先通行 .
會碰撞就是支道車的錯 !
幹道車要不要負肇事責任 , 就看幹道車有沒有其他過失 , 如超速 .
而就算幹道車有錯 , 幹道車的肇事責任也不會超過五成 .

這是基本概念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這樣就對了 wrote:
十字路口左方車 要禮...(恕刪)


這個規則是適用於二方車輛"都左轉"時!
所以下次要判斷準一點 , 不要賭

按個喇叭 , 抓一下空間距離 , 真的有突發狀況要能煞的住或閃的過

對方停了再加速 , 還能撞到車的後半部

是車子加速猛爆還是機車判斷差太多 ?
Payton18 wrote:
這個規則是適用於二方...(恕刪)


NO
只要是沒紅綠燈或是閃紅黃燈都適用
我朋友就是因為這樣子賠了5W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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