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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對撞官司~補充更新魚第一頁附圖


hurtgfaz wrote:
各位大大們好~今年六...(恕刪)


比較神奇是 無照還可以上路~~大家都不用考了
對方沒駕照你就贏一半了(除非你明顯違規在先) 基本上有經驗的律師就能擺平~ 除非你找到兩光律師
車禍判定中,爭誰速度多快是沒意義的,除非肇事紀錄中自述承認超速,或者有絕對的相關證明.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這大家都因該曉得,但還有條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都開偵查庭了接下來因該會是肇事鑑定吧!那讓網友判定又有何用,誰會知道鑑定委員們會怎麼想.....
不戴安全帽跟無照駕駛就代表法治觀念薄弱,為何跟肇事原因無關?是律師有問題還是法律有問題??
其實這次事件讓我了解台灣法律很多矛盾地方,
為什麼規定18歲才能考駕照,不就是因為認定18歲後才有成熟判斷能力,才予以考照對自我駕駛能力負責?
未成年無照,在心自未成熟,未受過正規駕駛訓練下,危險上路難道不用負責任?
而只是大剌剌說,那你罰我無照6000,跟我會不會駕車有什麼關西?
我覺得觀念已經偏差了,減少交通事故最基本的就是有照上路,連基本駕照都沒有,這要怎麼談下去?
感覺已是鼓勵無照可上路,那幹麻還要有考照制度?

PS.另外有什麼方法我可讓我一起去幫我女友辯護,因為法警不讓當事人以外的人進去,我女友超怕的,第一次去腦筋一片空白,我很怕他不會為自己辯護。
Ra77 wrote:
你直接告他過失傷害,他就會哭著求你和解了


+1


hurtgfaz wrote:
外有什麼方法我可讓我一起去幫我女友辯護,因為法警不讓當事人以外的人進去,我女友超怕的,第一次去腦筋一片空


1.你不是律師只能旁聽.
2.除非是秘密偵察庭不然應該都可以進入旁聽
你直接告他過失傷害,台灣車禍告這一條比較有用...
無照駕駛或違規頂多要求警察開單,讓對方再痛一次
你人都受傷住院了,還被告真是太可笑了,應該是你們要求賠償才對
只要有受傷...
不管輕重傷.
都可以告對方 過失傷害
hurtgfaz wrote:
報警、現場圖、照片都...(恕刪)
樓主不必太緊張
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就讓證據說話就好
雖然肇事跟駕照是兩回事
但也不必悲觀
沒有駕照就不可以行駛需考照的交通工具
天下皆然
現在法院就是要釐清責任歸屬
你放心
如果你的證據充分
對方不但會被開無照駕駛罰單
還要賠償你的傷害與損失

你提到的誰快誰慢
一點意義都沒有
法官不會在這個點上琢磨
法官的態度就是
看證據
釐清責任
宣判
結案

雙方陳述只是要補強證據或是釐清證據正當性
這應該是民事庭
你就主張車輛損害賠償~
精神與身體的傷害賠償~
合計多少
法官會考量對方經濟能力
打折宣判

判完後事情才正要開始
可能的話
再來po文
後續賠償問題有又可以寫一篇

welsonilu wrote:
對方沒駕照你就贏一半...(恕刪)


無照跟肇責判定沒有"絕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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