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就如此價格出來了便宜就訂..我訂了一台自用片面取消這玩意..是藐視合約(契約)精神基本上你們要怎麼說都OK我個人就很簡單按約履約或加倍返回(處罰性賠償)不然誰都可以隨便訂契約了便不便宜是不是貪心這就不在合約討論範圍
無情之狂 wrote:看看Dell的結果自...(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後來有個網友那台電腦改原價後還傻傻跟人標了數百台那位後來怎麼處理???不過這機車那時我也有心動想湊熱鬧...但那價位差那麼多.出貨應該會倒店吧.就算後來補償降個1~2萬.我想我也不會買單吧..就還是算了.退定手續還是頂麻煩的
個人感想~如果真的是小員工打錯價錢的因素.哪他可能得準備背貸這一大筆公司跟他索取的賠償金了.畢竟啦.這是我個人猜想的.如果廠商真的認賠.有哪家好心企業或公司會將這金額攬在公司帳面上.何必呢?如果廠商有作些補償動作給下單的消費者.我想你也可以就當作是剛好看到廠商網路錯誤.幫他們打個廣告後的補償品.又省得你跑法院可能又浪費司法資源.這樣和樂而不為呢!?人雖不是聖賢.看到有便宜就會想搶這是正常的.但想想這利益得來是否會用得安心.我覺得這樣比較實在啦!!ps.小小意見樓主如有聽來逆耳感覺.就當無視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