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停車印象中有規定,停車之後還有有多少的空間讓行人走(1M還是2M),這樣才可以停。上星期,我走在騎樓,左邊已經停了一整排的機車,只剩下不到1M的距離可以讓人通行,後方來了一個騎機車的小屁孩,竟然按喇叭要我讓開,我問他,你不知道這是騎樓嗎?你按什麼喇叭,他可能是從小沒有父母教,竟然還很兇狠的反嗆我,不然我是要怎樣,一副要教訓我的樣子....他只是要停在銀行提款機前面領錢,因為他懶得走幾步路。現在有機車騎就比較大比較囂張嗎??
騎樓本來就是私有土地了,地主願意讓你停是佛心來的話說回來,台灣特多這種騎樓型透天或大樓,來當作公共人行道,實在是很畸形設計這種樣式的建築師都該打屁股!道路本來就該有人行道,不能叫行人滾到騎樓去!台灣很多道路沒人行道的,主管機關該被打屁股!沒有找足空地建停車場,主管機關又該被打屁股!有了停車場還停人家騎樓或路邊,車主應該被拖吊重罰還要被打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