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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車禍救人+自保SOP標準流程

開版的樓主真是個好心人 在台灣熱心助人的越來越少了
但是就是因為後續會有太多問題 很多人不想惹事上身 所以就是冷淡了
kevinkevin28 wrote:
鬼島還是別理太多好頂...(恕刪)


或許打個119都不行 別說我冷淡
現場只有傷者但沒肇事者
家屬與警方就會循著119紀錄
懷疑你是肇事者請你到案說明
(萬一你是住台北 事發地點在台中 你就累翻了)

你又沒行車紀錄器
(就算有行車紀錄器 只要傷者一句話 警局就跑不完)

傷者也記不清事情始末
都會說好像是被打119的人撞的
(傷者根本搞不清楚狀況都會說好像,警方與家屬就被牽著鼻子走,因為打119的就是第一懷疑人)

在警局就會被家屬團團包圍與砲轟
但事後證明你是幫忙
家屬連一句感謝都不會給你
他們只會摸摸鼻子在旁
台灣真是鬼島阿 熱心的民眾越來越少 就是因為有太多被誣賴的例子
遇過一次後 就連以後看到想熱心幫忙的鬥志都沒了


不然救人誰不想咧 想到的是人類心中的誣賴本事

kevinkevin28 wrote:
鬼島還是別理太多好頂...(恕刪)


頂多打個119??

家屬會詢著119紀錄 找當初幫他叫救護車替死鬼
簡單點...
1.幫忙打110
2.幫忙打119
3.幫忙追肇逃(攔不下來就記車號就好)
4.有行車紀錄提供紀錄
5.幫忙設路障

我個人覺得順序
3>1=2=5>4
沒錯 如果不想惹事
就任何電話都別打
不然
好心報警被說是肇事者的
新聞也常報

ren wrote:
設一個專給車禍用的互助網....(恕刪)

我記得有個"事故搜尋網"是這樣的功能
好多鮮明的藍
標準sop應該是這樣:
拿手機上fb發表文章附加現場照片
滿10個人按讚
再打110報案
SOP應該是立即尋找附近商家問有沒有人願意幫忙做證,有人願意幫忙做證再去幫忙叫119 110
不過鄉下要小心點,搞不好商家跟受傷的人士認識的

小弟有次騎車被阿桑機車撞,附近的人士很熱心的人圍上來把車子移開(小弟被壓在下面)
結果"鄉親們"七嘴八舌的說沒撞到啦沒撞到啦,跌倒而已
還好那次遇到好警察,不然還要被阿桑反咬上一口
目前為止,大家所提供的知識及經驗交流.

汽車裝行車記錄器要列為自保的必要工具之首,
再配合自行錄影的方式.一定可以自保.

因為過程前及過程中,我們都沒有參與,過程後也都有錄影
所以打110或遇到不講理的人應該都不必有所顧忌了才對.
反而對那些一口認定救人的為肇事者的家屬或當事者或沒事找事的阿伯
若有告到法院時,可以來個誣告罪賠償教訓.


ren wrote:
目前為止,大家所提供...(恕刪)


昨天看了一個節目在講誣告的事情
有關去大賣場或是知名書店買東西
當你結完帳後穿過防盜門逼逼叫後
搜查結果是包包裡面有磁性物質,並非是偷竊
有來賓就問到可以控告對方誣告嗎?
律師說了一句話台灣的司法誣告的話有八成不會起訴
乃因證據不足

所以,有了行車紀錄器但是本身非肇事者
卻被家屬告上法院,因非肇事者所以獲判無罪
我想問的是要告對方誣告是會成功嗎?
畢竟台灣司法程序冗長耗時又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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