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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後,該如何求償??

這邊要提醒大家一件事
即使對方有保第三人或是財損之類的!
對方的保險公司也是不會賠錢的
因為!因酒駕肇事發生之事故是不理賠的!

然後..機車想要讓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也是有難度的!
因為代位求償需要符合某些條件

再來嘛~對方態度就是不認帳
依照流程來~把幾次的調解全開完再去提告
這樣就可以說對方毫無悔意!不願處理這件事
在法院上可以用這點來釘對方!

還有就是~酒駕可不是罰款繳完這樣就算了!不要被對方唬了!
酒駕告就對了!對方怕的就是你告他酒駕。之前也發生類似事件,不過內容太長手機打字太慢,有興趣可寫信給我
酒駕是公共危險罪
酒駕的人會先被移送法辦
樓主在事故後應該有做一份刑案的筆錄吧
一兩個月後會先開偵查庭
樓主就會被傳去順便提告應該就可以了

調解委員這麼早開?
如果沒有和解...
到時候在偵查庭上酒駕那方會比較吃虧..科科
沒啥好說的告下去.過失傷害一定要有.工作 醫藥費單據通通留下來

有錢繳罰鍰 沒錢陪人.....
原文沒有提到有沒有做筆錄,如果有,
聽樓主的描述應該大部分是對方的錯~
求償機率很高。

但如果損失真的不是很多,就要考量要花時間去跑裁決所是不是值得。
(我在新北市中和車禍,要跑去樹林裁決...很浪費時間)

u20074 wrote:
原文沒有提到有沒有做...(恕刪)


有,當時路人有報警,也有做筆錄!!

損失不至於多到哪,跑裁決所真的有點浪費時間!

可是爭的就是一口氣,對方的態度實在是太可惡了。

奇怪耶~你 wrote:
酒駕是公共危險罪酒駕...(恕刪)


對方酒測值0.96已超過公共危險罪!
我不曉得他有什麼站的住腳的理由!
事後態度比硬的,連我父親打電話問他怎賠償?(因為我要讓我父親知道對方態度惡劣)
他居然還嗆,撇開酒駕不談的話誰對誰錯還不知道啦.....

支道未禮讓幹道 X
大車未禮讓小車 X
酒測0.96 X

車禍時,警察都提醒他,可以和解最好趕快和解..

他居然還再嗆我方...

Nicholasking wrote:
對方酒測值0.96已...(恕刪)

先勘誤一下前面的一些說法XD
首先沒有酒駕這種罪名,只有公共危險罪,
不過公共危險罪是由警方那邊提出的,你不用也不能操心。

而你的部分,過失傷害告下去就對了,
不要聽任何人建議先嘗試談和解的勸告。
告下去一樣可以談和解,兩者可以同時進行完全不衝突,
況且,通常告下去之後會好談很多XDDD

他想要爭說各有過失,那他自己去申請鑑定,
反倒是你做筆錄時記得再強調一次對方酒測值超標。
只要對方是「正常」的公民,
大部分見到檢察官後態度就會大改變了。
更何況他還有公共危險掛在身上,
這開庭之後可精彩了XD!

最後是切記,今後所有的對談都要錄音,
可以的話連電話都要錄音。
可以直接讓對方知道你有錄音,
如果對方不同意你錄音,那就結束對談也沒關係。
要知道,很多人在不同場合的嘴臉與說詞是差很多的,
一切的協商與對談一定都要留下記錄才行。

1:告他過失傷害,,公訴,不用花錢。這跟誰錯幾分賠償幾分是兩回事
2:酒駕部分要據實講讓他受到懲罰
3:告完刑事的過失傷害再提民事求償
4:民事再來喬要賠你幾分。不過他錯多,又酒駕,又害機車騎士受傷,過失傷害就會想和解的居多。
不賠,就提扣押他財產。
這是給對方警惕,要注意賠償未拿到前都別簽和解,會耍賴的人太多了。

腦震盪疑慮可能會有些後遺症,不可謂不重要,重點是對方若存心想耍賴又看準不會去告的人居多的話,該讓他受到教訓還是要作,這件事沒有這麼難,自己作得來,應該要作。

對了,前面的人說的告下去一樣可和合解是正確的,要謹記凡事都保留證據。應該是等他來拜託你們和解,不是你們拜託他。
Nicholasking wrote:
小弟的女友,在上個月...(恕刪)


記得有半年追訴期,一切動作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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