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9ccc wrote:
真沒耐心~~~~
...(恕刪)
前面已說,因為我不喜歡浪費時間
大家都是上班的,誰沒事跟你為這種事耗呢

gl44bn wrote:
好好保存那一份和解書...(恕刪)
ghghhhhh wrote:
光保存沒啥用吧,只要...(恕刪)
和解書上已註明放棄追訴權
多謝提醒~

KFC油條 wrote:
撞人不一定不對
如果現場有監視器有拍到 那當然就沒問題
如果沒有的話 因為你沒有裝行車紀錄器 無法證明是他亂切造成你無法保持安全距離而撞上
即便你對 但因為對方受傷較嚴重 照肇事比例分配也不見得會佔得優勢
我自己是覺得................先和解是對的!
就是因為這麼覺得,所以想說乾脆趕緊和解
因為拖越久,會越麻煩~
KFC油條 wrote:
目前機車用的行車紀錄器大多能跟汽車共用(有的會附上汽車用車架)
$3000以內:遊騎兵S100(720P).小黃蜂一代(720P)
$3000~$4000:ADR36(720P)
$4000~$5000:小黃蜂二代(1080P).獵豹M1(720P)
$5000~$6000:Grenzel Triangle(1080P 又名MK02.NDR36)
感謝大大提供資訊

明天就去光華尋找

iori-1215 wrote:
還有你叫別人問朋友幹嘛,那你又問朋友幹嘛,你朋友當然說對方全賠阿 = ="
應該這麼說,從頭到尾我沒主動打電話找朋友講這回事
因為就本來就是大家講好當下解決就行
但是對方就是一直打電話一直找朋友一直拿不定主意
才會搞到我很不耐煩...
至於我的朋友&同事
都是因為剛好打電話找我,我說有事無法碰頭
才順口提到
寶鴨 wrote:
就曾聽過車禍警察說沒監視器~
結果家屬自己去現場看,找到一台監視器有拍到
而且還是警察居的監視器~重點還是
警察不知道他們有在那邊裝那隻監視器...
逼哀的就是現場真的沒監視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