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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不須 要 再 花 2000元 申請 覆議

030861368 wrote:
其他我不知道但說車速...(恕刪)


大大 安安

沒錯 去 監理所 鑑定 開會 時 順便 繳了 1800元 的 紅單 .

請 看 4F . ( 警察 : 有 將 路口監視器 交給 鑑定 單位 )

... ( 05/30 通知 至 監理所 鑑定 開會 , 鑑定 人員 只 給 我方 看 遊覽車 3秒 的 行車記錄 . 就 說 我方 可 離開 了 . 家人 反應 : 為何 不 給 看 路口監視器 也 表示 有 目擊者 , 鑑定 人員 沒有 表示 就 離開 了 , 留下 錯愕 的 家人 . )
花兩千塊
證明一下你想的到底對不對

再上來分享一下

祝妳家母早日康復
也請你多指導一下老人家騎車的方式

如:當時看到車很遠,腦袋的想法傳到手去催油門,到車子往前走時,說不定已經過1秒了,然後還慢慢騎過去

T.B. 牟 wrote:
事由 媽媽 發生 車...(恕刪)


這個吧士也實在不小心 撞到機車

人沒事平安 申請什麼來著 覆議本

交管要去特別關注

duo80526 wrote:
花兩千塊證明一下你想...(恕刪)


大大 安安



謝謝

再與 家母 研議 .

T.B. 牟 wrote:
大大 安安嗯謝謝再與...(恕刪)


現在不是講就大車讓小車了

現在是講路權的~路權輸了就輸了!!

像是轉彎要讓直行車 就算你轉彎出來已經車身過了99.99% 撞到依然算你轉彎未讓直行車!!
覆議的結果應該也是一樣.
交通裁決只論路權,至於超速與否不是重點.就算遊覽車超速,也是屬於違規,最多警方在開一張超速罰單.但是,不影響主線車輛的路權.
遊覽車應該都是行車記錄器就是大餅會記錄行車速度~
如果處理的警員有取得這樣資料~那時速的部分應該不會有太大出入
大大您好,看了你的所PO的圖片及相關的文件,
我也覺得的確您的母親要負的肇責比較大,
或許遊覽車的速度也不低,撇開越級駕駛不談,
依照位置及幹道及支道的情況,加上又是左轉車,
覆議要改變鑑定結果的可能性真的很小,
換個角度想,如果他不緊急煞車,那後果真的不堪設想是吧!

我相信車速因該不快.因該大約40-50 不然煞車距離就會告知

其實有在騎車開車都知道 市區開40-50很正常 就算都沒煞車撞上去也不會很嚴重(絕大部分)

受傷部分可以用保險

至於真的要揮下去樓主不一定比較好.遊覽車工資一天大約12000-14000跑不掉了

到時候一起算照比例可能會吃虧

hatama wrote:
現在不是講就大車讓小...(恕刪)

就算講路權也沒那麼誇張

那我缺錢就找台要轉彎的給他親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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