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810212 wrote:一定是8:2嗎?沒有...(恕刪) 你認為是正常行駛,就算完全沒違規狀況下,只要是在行駛中,就會有個責任叫做"應注意而未注意"一般判定不會是8:2,是7:3不過保險有理賠的是可以請到全額不包括在民事賠償內
這已經不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問題,而是右轉未先駛入外車道就像機車左轉未先駛入內車道或兩段轉,而直接外車道左轉是一樣的意思我個人猜測A車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為肇事主因。B車經過路口未減速注意道路狀況為肇事次因。至於賠償佔幾成,這是保險公司在處理的。(交通肇責判定只有主因次因而已)
andy810212 wrote:這類型的車禍好像都是八二居多 不過車撞成這樣 樓主應該也有受傷吧!?開個診斷證明 必要時拿出來用 應該還能再談! 上面說8:2 7:3的你們一定沒賠過我變換車道時對方不爽所以左半邊直接開上安全島用她的右半邊刷卡我左半邊警察來時她的兩個輪子還在安全島上而我4個輪子都在線內被判100%全責
要注意對方作筆錄的時候!會不會改口說他只是要直行並沒有要轉彎!只是兩車未保持安全間隔才撞上之前騎機車要直行被一個未滿18歲的小鬼左轉撞到!當時當警察的朋友就有跟我說要小心對方改口說他也是直行車沒有要轉彎事後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未提到對方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而只是提兩車未保持安全間隔!不過因為只有我受傷可以提過失傷害後來對方有乖乖賠錢!!!
因為對方保險跟我說他想私下喬好保險金額不等調解委員會了當然,喬不攏還是可以上委員會那我就在想,保險一定不願把修車費全賠我我要用甚麼理由,甚麼方法,爭取全額賠償?因為聽說肇事責任分析表上也不會寫誰的責任幾%,完全是靠自己與保險去判斷當然我也不想再去委員會,畢竟那要一大段時間況且,聽過很多委員會不公的案例了另外,想問個問題30日後的肇事責任分析表準確嗎?也就是說交通大隊的判斷實在嗎?還是說他們就隨便判一判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疑問好多也讓我好慌阿
andy810212 wrote:大家好~上週因為前方...(恕刪) 判賠都是7:3或3:7的沒有8:2或2:8,至於10:0或0:10的案例是有的只是極少數(狀況都是完全不對的ex:輪子在安全島上)樓主的狀況應該是7:3,責任歸屬的用意主要是說發生車禍雙方一定都有對錯,只是多或少(取決於各自敘述的狀況並且由交通大隊判決)所謂的7:3就是說,樓主修16000那對方要陪你16000的7成,而你要陪對方的3成(有保險的話就是保險發揮功用的時刻啦),用保險互陪達成協議後簽和解書,落幕!至於速度完全都是口說無憑除非有證據證明。有錯誤的地方請修正,因為有些地方可能會記錯。謝謝。
那如果依照這樣說他修車可能要3萬 我1.6萬我賠他9千 他賠我1萬出頭可是它是車子有保產險,我機車只有竊盜險跟強制險那我等於只能拿回一千多元?如果真的是這樣,他好像不專心開車撞人後還可以爽爽了事....
還好路旁是10公分寬之白線(快慢車道分隔線,你機車行向(慢車道)與汽車行向(快車道)為同行向之兩個車道,汽車右轉彎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應讓直行車先行,而直行車亦應隨時注意前方狀況做安全反應措施.因此若汽車未於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及右轉時距你機車太近致你反應不及而發生車禍則汽車可能要付7成至全部的肇責.另速限25是工區才有的速限,除非車禍地有施工不然不可能有速限25,若無速限標誌則速限應是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