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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於亂丟煙蒂申訴


小江1112 wrote:
如果是自己家人,該如...(恕刪)


環保局不是警察局...
就申訴部分我們只主張非違規行為人,至於行為人是誰...這是他們的工作了
因為我們不想當檢舉人也不想賺檢舉獎金
車子借給誰會不知道?

那乾脆借給王淵去搶運鈔車算了,

然後警察請你到案說明,再說不知道。
證明照片中行為人非本人? @@a

一般應該都只拍到背影 所以是得提出不在場證明?
fruits0800 wrote:
車子借給誰會不知道?

那乾脆借給王淵去搶運鈔車算了,

然後警察請你到案說明,再說不知道。...(恕刪)

大哥,你反應好大喔,討論而已放輕鬆...
建議您先搞懂環保局跟警察局之間的差異再來一起同樂吧
所以...以後自己的日常用車,都不要掛自己的名字???
最好是人在北部,車籍資料在南部?
如果是公司車,那不就永遠罰不到了...
KFC油條 wrote:
證明照片中行為人非本人? @@a

一般應該都只拍到背影 所以是得提出不在場證明?...(恕刪)

關於這點只要提供明確差異的證明應該都能過關吧
各位回文的大大們,小弟感謝你們的意見
整件事情很簡單,小弟非違規行為人,這是重點
而小弟在9樓貼上的,是小弟爬文後覺得可以力爭的權益

阿 展 wrote:
所以...以後自己的...(恕刪)


不要這樣子想太多~~
公司車他就把罰單寄來公司
誰要付錢~~看誰開的行為人是誰就要誰付錢囉

不過樓主 既然車是你借的 想必應該是借朋友或是同事吧
如果你連背影都看不出來
那應該就不會是你認識的人
如果你都不認識了~~ 除非你車被不認識的人"借"走了!!!
但我相信你也不會舉證是誰
法庭上他會以你僅舉證自己非行為人
但是無法舉證行為人為誰
可能會意圖隱藏行為人而不告知
我個人覺得法庭還是會叫你付錢
自己去找那個行為人

所以兩條路
第一條自己付錢
另一條自己找行為人付錢

之前有新聞說,從副駕丟出垃圾,因為不能確定丟的是誰,所以不能舉發,依這邏輯,罰的是行為人,不是車主,開單的對象根本就不正確了,為啥不能撤銷?但是......是要由擧發的人證明騎車的是你才罰,還是你要證明你沒騎車免罰?
你要想出當初是誰跟你借車,然後跟他拿駕照,在拿去環保局那邊提出申訴,就可以把你的罰單修改成你朋友的名子了。
因為我去年也被罰一張, 初犯 罰鍰 1200元
我也是借朋友的車騎被拍到所以才知道名字可以改
至於你說兩個月前的照片,我比你更誇張,我是四月被拍到然後到了年底12月多才收到罰單,我有打去詢問,基本上追訴期為三年,所以以後多注意吧!

以上為個人親身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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