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way410 wrote:
收到這封信我整個很火...(恕刪)
坦白說 樓主的車 很中規中矩呀
有時候我也不太懂警察或政府的邏輯....
安全帽帶飄呀飄 明顯排氣有污染 照後鏡斷裂歪歪垂垂...
這類的歐巴桑歐吉桑 都不會有事耶
netway410 wrote:
PS(我學法律還真不知道法律用詞可以"疑似"這種字眼來定罪的,就算是規範也不行吧,擺明的就是把老百姓當傻子耍,我不會那麼輕易妥協的,一定會把事情鬧大。)
...(恕刪)
aman001 wrote:
2.既然您是學法律的,就應該知道行政機關收到檢舉,就會通知被檢舉人進行查核,程序上並無不妥,該文用"疑似"字樣也未定您的罪,有什麼不對嗎?? 這些行政程序法中有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