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kao wrote:
同方向轉彎被後方追撞...(恕刪)
沒有那麼簡單
地面的車道標線看起來是一快一慢的設置
這樣就很難說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了
而是『慢車道左轉撞上快車道直行車輛』才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1項5款)
至於跌倒的車,應該也會被安上一個『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次因
看樓主你的姊妹應該只有保強制險吧
那只能賠醫藥費(實支實付)
至於修車費,沒保第三責任險可以來出險財損的話只能自掏腰包了
同其他樓的意見,金額不大的話就簽一簽和解吧。
建議一下你&你的好姊妹
真的不要那樣直接外側左轉
今天要是後方是大型車輛的話
根本煞不住就直接輾過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