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車子都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如果對方真的有保, 你的體傷部分和修車, 有收據的, 對方保險公司幾乎都可以cover!!
問題就在所謂"精神賠償", 也就是你所謂後續醫療部分!! 其實這個部分, 保險公司也可以出, 只要你的要求不大, 一般都不是問題~ 車主本身一般也想順利和解, 雙方態度都軟一點, 車主是可以幫忙向保險公司爭取的...
和解不用太急, 一兩個月都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注意期限, 民事訴訟是有期限的, 請讀一下三聯單!
請注意, 對方所謂全險, 是保險公司會幫忙修車沒錯, 但如果你也有事故責任, 保險公司是可以要求你出這部分!! 以這case, 一般都是7:3, 你佔30%!! 也就是對方保險公司可以請你出30%修"汽車費用"...(除非你的機車也有保第三人, 就可以直接找你保險公司要)~ 但, 這30%也是可以講的. 一般這條只是備而不用, 來打獅子大開口的白目. 之前我車子修了13w, 如果打對方30%, 都比他的機車貴了....
我覺得, 那3000塊的肇事鑑定, 還是留著萬一對方要咬你這30%再說吧...
所以, 一句老話, 以和為貴, 確認你的需求部分, 對方車主應該會主動找你談, 那時候和他聊聊...一般都是這幾項要求:
1. 機車請對方全額修復!
2. 汽車部分請對方全部自行負責 (也就是你無責)
3. 傷害部分看醫療收據, 有多少賠多少!!
4. 後續精神賠償(請自行斟酌)(或者請醫生可以評估後續所需治療?)
說到計程車......我只能搖頭,無奈兩字。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042206976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