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uiu5 wrote:我是跟對方講說等7天...(恕刪) 個人建議不管上調解委員會請家人出席是否需要委託書文件,還有申請之後多久會通知出席都不是目前當務之急。請家人出席要不要委託書這可以申請調解時就問清楚,反正自家人要簽名寫個出席委託書很快。申請之後多久通知出席這也要待跟你擦撞一方兩邊跟調解委員都有空才排得出時間。現在急著問這些對解決事情的現況幫助不大。現在首務之急是要打電話去關心一下,看來這點你有做到這對未來和解時會有些許幫助。自己也要有心理準備對於對方可能會提出的受傷看病費用、機車損害賠償,甚至有可能的甚麼因受傷無法上學、上班的損失之類的明目去了解。記得自己理虧在先,誠心誠意的作為可以讓事情更為圓滿解決。
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不過在台灣會發生這種事,大多是因為政府灌輸騎士「靠右邊」的觀念所致(連直行都要你靠右去跟右轉車交織)換個角度想,幸好今天樓主不是開砂石車,否則迴轉半徑大,右轉前的左切騎士一誤判就被收走了...
iuiu5 wrote:今天我騎機車(簡稱A...(恕刪) 他撞你就是對方的錯就算你未一規定打方向燈轉彎我記的也不會被罰錢我猜對方有傷一定會提過失傷害問題是他錯比較大為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去機車行修理提出收據證明再去看心理醫生零零種種加一加精神賠償提個3萬以上要對方陪這樣應該就和解了騎車或開車要是人人都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發生車禍那還得了今天是你沒事要是你比對方更嚴重哪怎麼辦?怎麼反過來要求你賠?好像受傷的最大都沒錯?!錯就是錯~~~該罰就是要罰對就是對~~~該獎就是要獎當然你自知裡虧算有良心的所以想個辦法跟人和解就ok
Peter_Pan_A wrote:他撞你就是對方的錯就算你未一規定打方向燈轉彎我記的也不會被罰錢我猜對方有傷一定會提過失傷害問題是他錯比較大為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這是口說無憑的賴皮觀念吧?這種危險超車硬切轉彎,要是有行車記錄器全程錄下,可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要右轉了還故意從左側加速超車硬切到自己面前,誰知道這種是不是假車禍真詐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