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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了...未注意後方來車開車門肇事

計程車未停旁邊-錯!
下車人未注意後方開門-錯!
騎機車看到前方有縫就要鑽-錯!

在我看來最倒霉的是你朋友.

都騎機車肉包鐵了!看到前方可能有危險,為什麼你還要鑽車縫過去呢?
等汽車有反應再通過對你來說這麼困難嗎?
為了省那3秒鐘,多花了1小時值得嗎?

我開車最討厭的就是那些跨越雙白線要停到最前面,鑽兩台汽車中間的機車,平時我騎機車也不會做這樣危險的事,順順騎,前方紅燈了,就停下來,有那麼困難嗎?
鑽到前面去是會比別人快多少?
邱球白 wrote:
剛剛騎車載朋友7:3...(恕刪)


我也撞過
所有車子停車等紅燈,機車經過計程車時,計程車突然開車門,
而且也是一名愚婦,還假借說要回家拿錢~
結果"落跑"真是爛人一個!!

我就遇到車門壞了不修.開在路上!!
我經過門給我爆開來..摔車..骨折!!

和解金20萬以內~~!!

linsanget wrote:
去同學家的時候還遇過...(恕刪)
邱球白 wrote:

當時車多我的時速大概也只有10公里...因為也準備要轉彎(恕刪)


北區小成 wrote:

我覺得 能放過人家叫放過人家吧 雖然那位阿姨 很機車 不過 阿姨 阿北不都是這樣嗎(恕刪)


就是這樣才會有很多老人家倚老賣老

我同意敬老尊賢,但看到那些老人仗著自己年紀大了就目中無人,看了真的很賭......氣

如果今天阿姨一下車就對不起、不好意思,我相信以"10公里"的速度不會太嚴重也不需要到五千(走路速度約4公里來說,10公里大約等於小跑步)

有時候,態度很重要
邱球白 wrote:
剛剛騎車載朋友7:3...(恕刪)


5000換一個膝蓋真的不會太便宜嗎....?

這種也沒必要開價...
直接叫警察來再約時間作筆錄就好
後面醫療費用實報實銷..
不過弄到後面搞不好肇事鑑定你也有份....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怪了你督知道他告右邊停下來.沒有很右邊.想也知道有人要下車
這你因該也要點責任.他要是完全靠死 乘客要如何下?

騎車說計程車愛亂開..這我認同

計程車說機車愛亂躥...這你認同嗎??

人要是真的沒事 沒外傷 沒內傷 就算了 拿各1-2000教訓教訓就好


所以,我還是覺得應該推動立法
1.道路口限制距離攬車上下
常常也一堆白目在斑馬線攬車,那也就算了,還慢吞吞的擋住可以右轉車或行人

2.計程車招呼區才能停車,尤其是路口更要嚴罰
尖鋒或主要幹道路邊,不得隨意停車載客,臺灣市區常一堆大小車禍,就因為這樣出事的

當然2米~3米那種巷口、巷內自然有空間可討論!!

計程車隨意停靠,危害的不只是機車族,行人、四輪都一樣被影響,就曾看過四輪車因為前方計程車靠邊,就突然殺往左,一輛速度較快的機車從我左前側被驚嚇到直接衝向3線道道路中央,還好後車可能早早留意到我們右側的剎車燈亮,已放慢速度,不然我想那次應該可以看到精釆絶倫的360度大車輪。
北區小成 wrote:
台灣就是這樣 其實看到妳開五千我覺得還滿超過的

意思意思一下 賠個不是 而不是去定金額妳要多少就多少

難保 版主您 不曾犯錯過? 有犯錯 而有沒有去原諒妳嗎?

台灣 錢難賺 事事小心...(恕刪)

大家都有犯錯過,犯錯之後也會付出代價
但犯後的態度也是個很關鍵的因素
賠償金額本來就是雙方去協調的
而不是什麼意思意思一下就可以含糊帶過

給樓主
後座載了人就不要去往那種地方鑽了
正常的車子不會停在那種地方吧
自己受傷是自己的問題,但後座的朋友受傷真的是無妄之災
個人認為他受傷你也有道義上的責任
我遇到的比你扯
計程車都已經在慢車道等紅燈10幾秒(與前車直線等紅燈的狀態)
等我撞到膝蓋才知道後座的婆婆媽媽忽然開門
就剛好閃過車頭撞到膝蓋
讓我足足撐著膝蓋2-3分鐘才能走下來
在人行道按摩膝蓋再2-3分鐘才能蹲下站起來
整個過程司機有下來看
婆婆媽媽呢?
維持半開車門的姿勢到我離開
他足足嚇傻傻了6-7分鐘左右
(我索賠的方式不同吧 搞不好我和家人也會犯這個錯 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三個人完全沒對話我就離開了
邊騎邊柔膝蓋
案!膝蓋流血了
到現在一年多還看的到一條5公分的垂直痕跡

但機車鑽車縫就對嗎??

我搭公車下車遇過鑽車縫的騎士
都已經第三個下車還差點被撞上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誤
小黃是很危險的
要超車最好從左邊超
不然就是保持遠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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