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族雖然被洗腦成慢車道才是機車優先道不過沒有禁行機車情況下機車是可以行駛快車道喔通常只有兩線就不會有禁行機車 除非特別路段這種事件已經很多了腳踏車上快車道>機車沒注意>汽車路邊停>騎樓被占用>政府沒做好>???通常追到最後一項就沒辦法了(無誤希望你的家人平安如果找的到汽車車主的話應該可以去提告讓他出來和解畢竟他也有責任
andy370301 wrote:只能怪台灣的恐龍政府跟恐龍法官制定出來的爛法規...(恕刪) 您認為法規應該怎麼定呢?說人家不好通常都比較容易啊被追撞當然很倒楣,但是無論什麼情況,腳踏車都不應該騎上快車道吧...如果您認為路權優先的概念不好,應該無論如何都是大車賠,那才有得吵嘛
arlen0625 wrote:家人日前白天騎腳踏車...(恕刪) 先搞清出路權和快慢車的定義吧~~~.....機車不屬於慢車!!!!腳踏車才是慢車~僅能行是慢車道!!!只要非禁行機車的車道白牌機車的路權與汽車相同!!!網路上絕對查的到~01爬文也絕對爬的到~請用心~~google關鍵字"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