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dal0731 wrote:那就放著給他報廢就好...(恕刪) 放著車子不會自動報廢好嗎??? 你以為像垃圾丟掉就沒事??政府並不知道也不會管你有沒有使用車子~或車子身在何方你沒有停駛或報廢~稅金就是會照算~除非你提出證明貼單會會一個禮拜~要看地方~有的一個禮拜馬上拖~有的單子貼好幾張也沒拖走如果車子就在旁邊~只有撕掉貼紙~通常時間到還是會被拖走的因為我本身就是回收機車的司機~~常常遇到要幫車主處理機車時才發現車不見~之後上網查~是被公告拖吊走了
motofucyk wrote:(新北市)家人最近收...(恕刪) 花3800政府替你處理!以本人很懶得弄些瑣碎的事情來說!!值得!!牽回來繼續擺著嗎?修車上路!!肯定花超過3800..花錢領回來,擺著不動,有一天還是會被拖走!然後再放個25天,那些錢還是要在繳一次!
我不想教壞板主我提示1.這兩年你沒繳牌照稅大牌已被註消2.規費法規定超過徵收日期後五年及不可再徵收3.王院長都說要去找大咖的不要找些小屁屁,你覺得你欠很大嗎你覺得要不要去領車??這就是很多車丟在旁邊不去報廢的原因
我CALL去問拖吊場他說如果不要這車政府會代為報廢不用馬上付一毛錢另外澄清一個觀念我們國家的公務員普遍欺善怕惡、好吃懶做滿街刁民拿破摩托車來佔車位、圍花園沒人管我的車外觀完整只不過電瓶老化難發動(腳踩半小時可發)為何拿我開刀?所以在不偷不搶不被罰的前提下運用腦力與政府對抗保護自己的荷包是值得鼓勵的!而對抗過程則可以刺激這些公務員讓他們振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