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正解,肇事逃逸跟有沒有人受傷不同唷,只是有人受傷會被判比較重而已,肇逃只要是發生碰撞事故,雙方未同意和解離開就是囉,而且和解最好是白紙黑字寫下來並要雙方簽名,最好是報警然後和解,所以口頭和解是很危險的,除非你有錄音,不然如果對方來一個回馬槍,在你離開後再報警,你就啞巴吃黃蓮,有口難言囉,這時候就變成你要負舉證責任,證明自己沒有肇逃,法彥有云: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個我也遇到過,只不過當時天色太黑機車又從前面來,撞到我後門剛好拍不到的地方,目擊者2代後面的鏡頭又照不到他車牌,這種事只有經歷過的人才會體會有多麼憤怒,版大加油阿我挺妳! 看到的肇逃者快去投案啦 太過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