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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私下和解 請網管刪文


donnyjohn0704 wrote:
板大請先息怒但是我想...(恕刪)

保險桿刮傷,板金有凹痕~~~怎不生氣

lhh123 wrote:
事發在2012/01...(恕刪)


萬一對方答辯說根本沒有撞倒你,你的傷痕本來就有了......

就算有行車紀錄器,也拍不到他確實撞到你的阿?!
肇事逃逸跟受傷不是一回事吧..

受傷應該是過失傷害..(幫我弟處理車禍時條子說的)


BILLYIVERSON wrote:
肇事逃逸跟受傷不是一...(恕刪)


肇事逃逸也是要有去警察局報案才告得成的......

都過快一天了,有成立嘛?
樓上正解,肇事逃逸跟有沒有人受傷不同唷,只是有人受傷會被判比較重而已,肇逃只要是發生碰撞事故,雙方未同意和解離開就是囉,而且和解最好是白紙黑字寫下來並要雙方簽名,最好是報警然後和解,所以口頭和解是很危險的,除非你有錄音,不然如果對方來一個回馬槍,在你離開後再報警,你就啞巴吃黃蓮,有口難言囉,這時候就變成你要負舉證責任,證明自己沒有肇逃,法彥有云: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個我也遇到過,只不過當時天色太黑機車又從前面來,撞到我後門剛好拍不到的地方,目擊者2代後面的鏡頭又照不到他車牌,這種事只有經歷過的人才會體會有多麼憤怒,版大加油阿我挺妳! 看到的肇逃者快去投案啦 太過份了
謝謝大家唷
直接報案比較快 千萬別手下留情 著次撞到車 如果下次撞到人呢??
肇事逃逸本來就不應該 請直接報案........為社會除害
正常的~我開始開車到現在3年左右

停紅燈時被機車A過大約2次後保桿、4次後視鏡

總共6次都是直接長揚而去
有本事就去報案吧!
在這裡po文章要揪人出來太慢了!

真的很激動喔

看我影片之後我大笑也xd 報警就好啦 大驚小怪

影片是給大家笑嗎? 無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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