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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收到的信(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

qazwsx5504 wrote:
小弟我很常上01,但不常發文

這一次要發的文算是抱怨文吧,不過我也認命了

應該說感恩文
沒有被人撞到 沒有害到人 吊扣事情小 希望樓主打起精神不要做傻事



牧羊老頭 wrote:
如果吊照後拿汽車駕照騎50CC
又被開紅單是算無照嗎

法規
第61條 第4項
在參閱
第62條第六項
該項資格
於受執行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之處分時,一併吊扣或吊銷,但持有機器腳
踏車駕駛執照報考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不在此限。
沒有指責你的意思

生命安全還是很重要的

你自己不想活,不代表別人也不想活。

所以不要拿情緒來當作違規的理由。

希望你早日想開吧
qazwsx5504 wrote:
小弟我很常上01,但不常發文

這一次要發的文算是抱怨文吧,不過我也認命了

畢竟是自己搞出來的,所以就上來給大家看看嚕



駕照被吊扣,還要上安全講習,原因是8/11闖紅燈被開單

今年1/1日去花蓮遊玩租車不小心闖紅燈被抓

然後六個月內連續發生,然後記點6點囧

仔細想想,因為自己之前發生一點事

跟女友分了手,然後還沒完全走出來


你還想抱怨什麼?

闖紅燈你他媽的是拿別人生命開玩笑
[img]http://home.pchome.com.tw/communication/toshiba530/b530.jpg[/img][img]http:
分手也能跟闖紅燈扯上關係

我也只能說...

還好那個女的有先離開你...

不然找一堆理由..怎麼成家立業..

"我找不到工作買奶粉錢養小孩,因為隔壁王媽媽的狗死了"

搞不懂闖紅燈跟分手有什麼關係
你還是走路好了
以免害人害己
於受執行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之處分時,一併吊扣或吊銷,但持有機器腳
踏車駕駛執照報考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不在此限。

有沒有白話點的


牧羊老頭 wrote:
於受執行吊扣或吊銷駕...(恕刪)


這段文的意思是說~
在您機車駕照被吊扣的時候還是可以去考汽車駕照...


另外~
我沒弄清楚就回答不好意思~

持汽車駕照的確可以騎乘輕型機器腳踏車~就是小50~
不過機車駕照被吊扣的話~
只能開汽車~不能用汽車駕照騎機車~
依照
交通部89.02.29. 交路八十九字第00二一二五號函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經處分吊扣重型機器腳踏車執照
後,再持汽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如何裁處乙案

主旨:有關貴局所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經處分吊扣
重型機器腳踏車執照後,再持汽車駕駛執照駕駛輕
型機器腳踏車如何裁處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八十八年九月十五日(八八)路監交字第八
八三九五七一號函。
二、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汽車
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
,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扣或吊銷其持
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其所指「吊扣銷各級
車類之駕駛執照」,除係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
十三條分類所指之駕駛執照外,亦包括第六十一條
所准予駕駛較低級車類之駕駛資格,故重型機車駕
駛人其駕駛執照如經吊扣處分後,雖其仍持有汽車
駕駛執照,且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
準及處理細則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亦有汽、機分別執
行吊扣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四
款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之規定,但其駕駛輕型機
車之資格既已依上開條例第六十八條及規則第六十
一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因重型機車駕照之吊扣同
時亦受吊扣處分,不因其擁有汽車執照而解除,爰
本案受吊扣重型機車駕照處分,再持汽車駕駛執照
駕駛輕型機車者,當應受上揭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
項第十款規定之處分。惟為免爭議,宜轉請裁決機
關於「汽車牌照吊扣(銷)執行單」上對類似案件
註明「吊扣期間不得持汽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車
」,以為明確。(交通部89.02.29. 交路八十九字
第00二一二五號函)

所以~意思就是這段期間不能騎機車~
雖然擁有汽車駕照可以騎小50機車~
但因為處罰時重型機車駕照也包含了騎小50的權利~
所以必須一併取消您騎小50的權利~
就算有汽車駕照也不能騎...

s5230086 wrote:
是這樣嗎???他被吊...(恕刪)


我眼花了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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