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over wrote:
小弟我的愛車RS於2...(恕刪)
leonover wrote:
小弟我的愛車RS於2...(恕刪)
最近的保險公司也很愛討價還價
記得前一陣子,我因為擦撞到別人的車子,對方也很和氣的跟我談
最後修車費用三萬多,保險公司方面對我說會全額賠償對方,但是保險公司卻跟對方說,雙方都有過失,只能賠償50%的費用
對方很生氣的跟我理論,我也是因為對方告知才得知,越接近調解委員會開會時間,保險公司越是勤於跟對方聯絡,還談到了70%
最後我還去警察局調事故分析單,還給對方備份,等到調解委員會,保險公司才肯全付,真的很無奈
還是頗有名聲的新X京,只能說業務越來越要賺了

版大還是走法律途徑吧!
雖然是民事責任,但是你是停放在停車格上,也沒有所謂70% 30%的問題
感覺他只是要嚇退你,讓你覺得走法庭很麻煩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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