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_gimmy wrote:
樓主朋友受傷的醫療費支出,可以持收據向對方要求支付,無論車禍是誰的過失,他所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都會支付這筆錢。
車損的部分就直接跟對方談,不見得會全額理賠,這跟車禍責任比例有關,要有心理準備...
以上所講的人傷ˋ車損後續要保險理賠,都要有報案紀錄,如果當時沒有報案找條子過來做筆錄,這些都別談了,保險公司不會理你...
當場有報案交通隊也有來現場紀錄
我剛查了一下我的保單狀況
我的小綿羊居然有
交通費用險
機車全車失竊
第三人傷害
第三人財損
駕駛人傷害險
我自己能辦理的部分應該只能出強制險跟駕駛人傷害險吧
所以樓上大大建議是直接找對方保險公司談還是跟當事人父母談呢?(因為開車的未滿20)
因為雙方的保險公司都還沒有來跟我接洽所以目前我只能等待嗎
這兩天都睡不好真煩
但還是很感謝以上的大大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