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max140 wrote: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昨天...(恕刪)
建議你,如同其他的板友說的方法去跟他周旋到底。
而且你們絕對有利........
原因1:就算是路邊違規停車...造成別人受傷,也會判決"業務過失致死、致受傷罪"
原因2:你就跟他說:我現在只是要求你賠償而已,我還沒跟你要求受傷、驚嚇的醫療費用。
原因3:你就跟他說:我的車行你無法信任、你的車行我也無法信任。大家就上法院讓法官指派一個車行吧。
還有驗傷單不用當場驗也沒關係,隔天再去也行的。
如果對方是違規停車的話,就真的不用跟他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