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在台中市遇到的狀況....
1.警察會先送件到事發所在的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2.兩造都會收到調解通知書....(不過如果車主夠積極聯絡保險公司基本上也許保險公司會先跟你談)
3.不管是保險公司跟你談還是去調解委員會...基本上肇責都不會跟最終結果差異很大...因為他們看太多了
加上一般肇責在看很少有全責不過八二分是很有機會....加上機車事故有很多外在因素,首先是受傷再來是是
否需要復健需要復健的類別以及時間....這些都是會對金額上有影響的
4.所以對於只有修車金額上的問題....基本上到調解那如果是要求修車基本上得金額都會有機會全陪....因為
根據理賠的比例來看....一般有第三責任險的財損金額一定能理賠到你想要的金額,不過就需要看你的談判手
段.....
5雖然這樣建議不是很優....但是既然車都鑽到物流車下面了...想必人也生死一瞬間....基本上如果是小弟我
應該會焦慮好一陣子....需要去看看不一樣的醫生....換一點不一樣的治療....應該有機會立於不敗的調解..
6去調解的現場絕對不要盛氣凌人不管是對多少錯多少....表現弱勢一定會比較吃香....佔住理說以情在調解委
員會上是十分受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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