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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偷騎別人的車不構成犯罪嗎?

我自己曾經發生過兩件真實案例:

有一次,學妹來借機車,跟他說了車型顏色跟車牌,
學妹回來後,跟我抱怨只有一頂安全帽,
可是我一向都是帶兩頂安全帽的,
雖然覺得納悶,但是也沒有多想,
接著過了幾天,學妹又來借車,
後來,突然警衛室通知我過去一趟,
因為學妹用了我的鑰匙騎了別人的車走,
對方有請警衛室幫忙留意,
很好笑的是,明明機車的廠牌型號都不同,
最後,我用同副鑰匙騎我的車出來,證明一切只是誤會。

第二次,換我的機車不見了,
跟警衛室與巡邏警察叔叔討論的結果,
如果隔天車子沒回來再來報警,
當然,如果當天有出什麼事,有兩位警衛跟兩位警察可以幫我做證,
最有趣的事是,隔天我的機車真的回來了,
然後,行李廂還多了件外套,是別系的學弟騎錯車。

所以,騎錯車的可能性是有的。
potatochips wrote:
鑰匙跟機車對不上還可以騎走
這位大大也真厲害

...(恕刪)


不學開鎖,也要上01啊..

不上01也要看新聞啊....... 你手上那把摩托車鑰匙,在全台至少可以開10台吧.



多讀法條,才會了解為什麼警察不鳥你

因為警察只管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講求「構成要件、主觀犯意」~

樓主遇到的問題,如果真是騎錯車,頂多只有民事上的問題,要求一點油錢、保養費... 問題是警察不可能因為民事糾紛而受理你的案件,然後再花人力去調查。 要馬就自己守株待兔慢慢追,要馬就找徵信社.


我看樓主還是先去換個鎖頭吧
刑法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既未遂之判斷:所竊取之財物,已否移入自己實力支配掌握下為準.
       既然已歸還,則小偷沒有建立實力支配的狀況.
依實務見解:因欠缺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無竊盜罪之成立.
      但就得"使用竊盜"的部份再加以探究.
在下覺得,若是探究到最後,可能最多叫他賠償汽油錢吧.
實務上,聽說有人騎錯車,也替原車主加滿油回來歸還,最後當然什麼罪都沒有. ^^"
在我國刑法 "使用竊盜" 沒辦法成立竊盜罪.....

因為他有歸還所以竊盜罪的構成要件無法成立...

除非立法院修法 不然永遠無解.....

告上法院也沒用 法官不能自己造法

如果告民事 告他消耗你的油 或許還有可能

但舉證困難.... 提告的人要自己舉證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因此警察才不想甩你 但那群警察態度真的是很糟...

連跟民眾解釋都懶 真是公務員之恥

檢舉吧~

報案請打110
因為報案情務中心才會留下資料
員警不得不處理

事後還可能會有人打給你,問當天員警處理的態度如何

3年前在宜蘭報案時的親身經歷
我也曾發生誤"發動"別人的機車的狀況,
之前騎的是Y牌某車,
有天下班時發現我的後照鏡被拔掉了,
當時一邊發動機車一邊暗罵世風日下,
等到發動燈亮後看到里程數不對
立刻跳下車檢視車牌,
才發現這烏龍事件...

建議換個鎖吧!
1985730 wrote:
相信已構成犯罪至少已...(恕刪)


使用竊盜...


基本上都不太會被罰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謝謝各位大大
後來我們決定去換個鎖以自保了

其實,我們也不是得理不饒人的人,也沒有一定要告對方的意思
最氣的,其實是警察的態度
如果他們可以用理性的態度跟我解釋,我們絕對會接受,就當作人家急用借一下吧
但換來的是一堆推卸責任的嘴臉,真的讓人很氣
當時竟然還有人問:是新車還舊車?...這應該不是重點吧
今天會還,不代表明天就會還啊!
卻口口聲聲的說是我們記錯了,一點責任心都沒有


WOLFLE wrote:
報案請打110
因為...(恕刪)

其實,我們第一時間是打110的
他卻告訴我們自己去派出所報案
唉..如果不是親自去報案,說不定可以跟偷車賊碰個正著


Yakumo0829 wrote:
我自己曾經發生過兩件...(恕刪)

小弟我認為這次騎錯車的機率微乎其微
畢竟那區的停車格,沒有人像我們這樣放安全帽的(尤其是安全帽是大花很顯眼)
此外,看到車回來的瞬間,我有打給我母親,問她是否有用車
她說,之前她的車也是被人偷騎過,後來才加鎖
可見這種人絕對大有人在

你是否有發現,明明沒在騎,但你愛車的里程數在緩慢增加呢...?
(講的好像鬼片..)
記得多年前
好像有人偷車還是什麼的我忘了
後來有歸還!可是被當場抓到
被判無罪的樣子!!
辦竊盜比在路上開單還不划算
反正現在公務員不都是混口飯吃
誰還管你職責是甚麼,沒這麼偉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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