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戶齊 wrote:騎車放慢速度小心阿....(恕刪) 去申請強制險理賠吧...多少補貼一點我不了解您出車禍狀況...如果願意...可以跟我聯絡..我可能有辦法幫您求償喔只是可能....強制險第32條:車禍未及報憲警處裡.有人證物證亦可理賠強制險第3.38條,細則第2條:單一車輛事故原則不賠.舉正是何種車輛撞到則賠....供您參考
不過印象事後報警,警察比較不想受理(當然要還是會受理啦)不過也會告知效力不大就是了,除非是很嚴重車損或人損因為小弟一年多前撞過一次(也是第一次)傻傻的心軟答應對方,後來很麻煩就是了...不過人沒大礙就是大幸...祝大大早日康復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