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小組也出來臨檢改裝了喔?說一下題外話小皿燈泡確實打鳥,算是原罪吧小皿燈泡本身沒有遮光鐵片or遮光砂加上Fighter燈具沒有遮光罩所以警察會感覺你的燈很亮、很刺眼(其實原廠清光更刺眼,因為黃金鍍膜會Cut掉光線)加上你改色溫,讓他有更充分的藉口釘你原諒那位警察吧
覺得並不是因為「黃金燈泡」給攔下來,而是因為你的角度偏掉了!! 路上許多裝黃金燈泡的機車…角度沒調好,結果比打鳥燈還能打到鳥…近燈效果遠超過遠燈效果… 我的車子、機車大燈都是用黃金燈泡,好幾年來也沒有警察關心過我的燈泡(連抓休旅車改裝最兇時,我也是全身而退)… 所以你可以檢查一下,到比較沒燈的地方,把大燈照向牆面,看是不是上溢光很嚴重…
其實只要不是原廠的燈泡就是違規 跟是不是hid 沒有關西燈色改變也不行 原廠沒出黃色的 那就是違規但是一般警察沒那麼無聊 沒特別刺到他的眼通常是不會刁這種小事就像他說的 你應該角度有問題 刺到他了 才攔你
我新勁戰改強光加黃金燈泡原廠遮光切線就很漂亮,我再把它刻意壓低,但是當停紅燈時如果對方停我旁邊,也就是對方車屁股後扶手在我車頭旁邊時,好像會一束光直接顏射!!是我燈泡沒裝好嗎? 只有這個角度會 所以目前我停紅綠燈一律關大燈
新勁戰的燈具跟AERO的燈具都是先把光往上射讓光線集中在燈罩的上方再折射到路面,所以前方3公尺內幾乎是顏射,就算是原場的也是一樣的。坦白說被攔下來只能怪FIGHTER的燈具本身太打鳥,燈具本身是25W的就不錯打鳥了,上到35W的黃金光就算是滷素的更是刺眼啊~~這不能怪你,也不能怪警察,只能怪原廠設計不良。
espn8250 wrote:其實只要不是原廠的燈...(恕刪) 沒這回事 不要再誤導別人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二、機器腳踏車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一) 頭燈:1、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3、裝設位置:近光燈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五公尺以上。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規定設備規格之變更應符合附件十五之規定。依附件十五規定目前只規定氣體放電頭燈需要檢驗因此一般燈泡改裝只要符合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即可合法使用而依樓主情況來看 改裝一般黃金燈泡目前尚無法認定為違規